6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日公开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填补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以反垄断法为核心、内容比较完备、制度比较健全的反垄断法律体系。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加快制修订配套的规章制度,保障《条例》有效落实落地,助力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彭新民表示,关于《条例》在整个反垄断法律体系中的特殊作用,主要就是预防政府部门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围绕“预防”两个字,最大限度地实现预防的效果,《条例》作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一是坚持应纳尽纳、应审尽审。二是坚持精准定位、源头控制。三是坚持动真格、见真章。促使各地更加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力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总监许新建表示,《条例》的出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