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 房地产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相关行业 > 房地产 > 正文

进一步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2016-03-22 13:46:32   来源:   

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对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作出部署。

张高丽强调,今年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任务重、难度大,要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做好工作。一要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确保今年棚改进度不低于去年。要尽早安排落实好工程项目,尽快实现开工,在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拉动经济增长、改变城市面貌方面早日发挥作用。二要进一步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地方,货币化安置比例应更高一些,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可以因地制宜。各地要抓紧明确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具体目标、政策及措施。三要落实棚改信贷支持政策,对2015年底以前开工的棚改续建项目,可以按照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发放贷款,对2016年及以后年度新开工棚改项目,要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要加大对城中村和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投放。四要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严格资金监管,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务必把钱用在刀刃上。五要确保棚改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让群众住得安心、放心、舒心。同时,要提前谋划2017年棚户区改造,积极做好前期工作。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