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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谈房屋产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方案 续期没有前置条件

2017-03-16 11:00:51   来源:   

3月15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回答中外记者答问。

其中对于如何解决房屋产权到期一事,李克强回应记者称,有恒产者有恒心,群众对70年住宅所有权普遍关心可以理解。

他进而表示,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出说明,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尽快出台方案。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到《物权法》的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一项使用权,根据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此前3月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将出台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稳定预期。

姜大明介绍,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少数地方遇到的房屋、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在去年年底提出了“两不一正常”过渡性解决方案,即不需提出续期申请,不需缴纳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他强调,目前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法律安排的有关建议。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权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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