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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限购加码:认房认贷 新购住房两年内禁止交易

2017-03-31 10:55:16   来源: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网3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认贷又认房”。

《通知》全文如下: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确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

本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实施。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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