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款不够,消费贷来凑”,在全国多地监管严控严查消费贷的情况下,这句话依然是部分地区的写实。北京商报记者近日了解到,华北地区一家地方预判,接下来,更多城市会集中严查此类违规行为。
事实上,监管对此早已表明态度。仅在今年6月,银监会监管系统至少已经披露了10余张针对涉楼市贷款违规、涉股市贷款违规的罚单,被处罚的银行涉及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以及农商行。
近期,还有消息称,北京多家银行要求贷款20万元以上额度客户补交材料,并将在资金流向以及贷后回访等流程中加大力度,严格杜绝消费贷另为他用。北京商报记者从一位银行人士处获悉,确实有的银行之前对申贷材料要求不严,近期在强监管下,要求客户进行补交。
北京商报记者 程维妙/文 宋媛媛/制表
附:四地监管部门严控严查消费贷
9月6日
北京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
9月13日
江苏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非住房消费贷款用途审查上,要谨慎发放长期、大额、不指明用途的消费贷款,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借贷资金的个人消费贷款。
9月15日
深圳要求,除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消费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二次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9月20日
广州要求,原则上将不发放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十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