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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省级住房租赁试点

2017-11-17 09:32:50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9个省级部门日前发布通知,确定温州 市、绍兴市、嘉善县、义乌市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加快构建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充实信托基金(REITs)试点。

根据规划,2018年3月底前,各试点市、县进行阶段性总结。到2022年,浙江基本形成政府、国有企业、社会化机构、个人多主体的租赁住房供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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