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其中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人一人为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申请人两人为高层次人才,最高额度为250万元。
《细则》对人才主管部门评定的顶尖、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给予公积金贷款新政,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至珠海市最高上限的5倍,即职工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申请人一人为高层次人才,则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50万元,申请人两人为高层次人才,则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