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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加快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2018-05-23 08:47:59   来源:   

为加快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的形成,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经营权,昆明市于近日制定并将出台贯彻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

昆明市此次制定的《贯彻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对如何激活土地经营权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可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探索承包经营权抵押。在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控机制方面,要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的调解作用,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有效调解。同时,健全完善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降低调解纠纷的门槛。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负责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各级各部门在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要确保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不损害农民的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指导农户签订规范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流转合同。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要坚持先付租金、后用地原则,按照流入方缴纳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建立健全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制度,并与开展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保障能力。鼓励各地探索土地流转保险等金融手段防控流转风险。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在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保险、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进行配套整合,既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能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让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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