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 单位:亿元 | ||
20181-4 | % |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1646.9 | -13.3 | |
其中:基础设施投资 | 540.6 | -8.6 | |
: | 715.0 | -1.4 | |
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 453.9 | -24.9 | |
按隶属关系分 | |||
231.8 | 2.9 | ||
1415.1 | -15.5 | ||
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 | |||
国有内资 | 547.6 | -0.6 | |
非国有内资 | 959.5 | -16.8 | |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 | 139.9 | -28.6 | |
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和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有固定资产投资的农村住户。
二、采集渠道
符合统计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统计数据。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的采集渠道为统计部门通过对农户的抽样调查获取相关数据,进而再推算总体。
三、主要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基础设施投资:指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市政工程、电信工程、公共设施和水利环保等建设的投资。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