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全面监管用作经营性用房的农村自建房 - 房地产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相关行业 > 房地产 > 正文

住建部:全面监管用作经营性用房的农村自建房

2020-09-24 11:10:51   来源:   

 

23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张学勤表示,下一步将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从制度层面、标准层面补齐短板,住建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性用房的要进行全面监管。

“农村自建房是农民建房多年形成的一个主要的形式,农房一般都是群众自建、自住。最近几年有部分农村自建房用做经营,比如说有的改成民宿,有的改成小型的宾馆饭店。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原来在监管的法律法规上不够完善。”张学勤说:“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基层方面监管的队伍可能比较薄弱。针对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是两手抓,一手抓当前现有的问题,存量的问题怎么办,还有一个长远的机制怎么办。”

他表示,当前最要紧的是对用作经营的住房进行集中的排查和整治,“一些地方也行动起来了,按照地方实际情况,结合地方实际在排查整治,尽快的把安全隐患消除。”

对于问题的长效解决,他表示,有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把原来在制度上有缺失的地方,从制度层面、标准层面把短板补齐。现在住建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特别是对用作经营性用房的,要进行全面监管。

二是健全管理队伍,要强化管理薄弱的环节。“因为农村住房和城市不一样,城市盖1万平方米的房子大概100户,可能一个人就可以监管,但是农村盖1万平方米,也是100户的话,管理跨度大、非常分散。所以下一步要夯实地方的管理力量,下沉监管力量,压实监管责任。”张学勤说。

三是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产权人的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比如经营性用房最基本的原则是谁拥有谁使用谁负责,这方面工作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意识。来源:新华财经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