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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反垄断“照顾”新能源车:推广豁免延长至9个月

2016-03-24 13:19:14   来源:   

相关部门和汽车业内长达一年多的商讨、制定条例后,国家针对汽车业的反垄断拿出了相对成熟的文件。3月23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发布《关于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

“(相对于今年年初的业内讨论稿),删除了很多解释性的文字,但大框架大原则其实没变。”一位参与制定《指南》的核心人士3月24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其中的一个变化是关于豁免权的时间限制:将新能源汽车新车推广期转售价限制豁免期延长至9个月。此前,对于豁免权的制定,采用的思路是借鉴欧盟的经验:欧盟对新车上市有2-6周的促销豁免。

今年年初的汽车业内第三次业内讨论稿中,新车推广期和老车清库期纵向价格限制的豁免没有列入征求意见稿。但发改委价监局副局长卢纯延回应,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一项重大产业政策,新能源车推广期可以获得纵向价格限制豁免,是符合国家战略需要的。针对车企提出的相关意见,反垄断指南起草小组认真进行梳理和思考。

在新一轮的《指南》(征求意见稿)中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避免“服务搭便车”,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期,短期(如:9个月以内,从汽车供应商就具体车型发出第一张批售发票之日起算)的固定转售价和限定最低转售价对于激励经销商努力推广新能源产品,加大销售力度,扩大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是必要的,进而能够促进新产品成功上市,给予消费者更多选择。

另外,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指南》(征求意见稿)给出了市场份额标准的解释性说明:评估经营者是否具有显著的市场力量,设置一个固定的市场份额标准并不必然具有合理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但是,以纵向协议的竞争评估为例,执法实践和理论研究表明,在相关市场上占有25%—30%以下市场份额的经营者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具有显著市场力量。

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指南》有望于今年5月上交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正式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将持续调查、评估中国汽车市场总体竞争状况,根据中国汽车业发展趋势,适时更新与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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