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征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 - 汽车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相关行业 > 汽车 > 正文

物价局征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

2016-07-21 08:48:44   来源:   

昨天,宁波市物价局发了关于电动车充电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说,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按《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充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

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含充电电费和服务费)上限暂定为每千瓦时1.60元,试行二年。试行期满后,将根据宁波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规模和充电服务市场的发展实际,再行制定充电服务费收取政策。

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当对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规定的服务价格之外加收其他收费项目。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