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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旧规废止!新疆交通厅出台新规强化车辆动态监管

2017-03-08 09:49:55   来源:   

近日新疆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从即日起,将对新疆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更为严格、高效的动态监管。这标志着在新疆试行了将近5年的,2012年7月12日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宣告废止。

《办法》共5章37条,从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建设、车辆监控、监督管理、违规惩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所有道路运输车辆实施动态监管、监控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班线客车、包车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以及其他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应当纳入动态监督管理的道路运输车辆。

《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新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保障全区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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