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及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办法(试行)》的公示,明确提出,2015年度新增及更换比重应达到40%,2016年-2019年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的比重应达到100%。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全年正常运营并且年度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其中纯电动公交车按车长不同补贴,最高可获得8万/辆/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每辆最高可补4万元/辆。每一自然公交车根据车辆类型及车长的划分,具体按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而对于考核年度因新增及更换、退出运营等原因造成实际运营时间不足一年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里程以实际运营时间按月折算,月均运营里程高于2500公里(含2500公里),即可享受新能源运营补助,相应公交车辆运营补助标准按实际运营月份进行折算。
此外公示指出,公交企业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目标完成情况与公交企业年度国家燃油补助资格挂钩,对于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公交企业,取消其未完成考核目标年度的国家燃油补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