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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东树:减半未到 车辆购置税新规仍是利好

2019-06-06 08:54:57   来源:   

 

  “半个月前我看好了一款合资品牌的车型,但是恰巧车辆购置税征收发生了变化。新规不知道能否帮我省下一笔钱。”在北京东方基业国际汽车城内,前来看车的孙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决定延后买车的计划,再观望一段时间。

 

  522,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下文简称《管理公告》),明确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该《管理公告》自201971日起施行。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管理公告》明确规定了“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管理公告》明确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此次公布的车辆购置税的计税的管理办法,是减税降费的政策思想的落实。应该说,有利于车辆购置税管理的严格和有利于消费者购车的税收的合理承担。”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对消费者购车消费是一个“相对利好”。

 

  近日,记者走访了北京东方基业汽车城内的部分4S店,有部分消费者反映称,以往购车时遇到过“购置税征收基数与实际支付价格不符”“购置税缴纳偏多”等情况。

 

  记者走访了北京东方基业汽车城内的部分4S店,有部分消费者反映称,在北京达世行雪佛兰4S店和北京勤和祥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虽然部分车型有价格优惠,但汽车购置税的缴费标准仍要以厂商指导价为基数。与此同时,也有部分消费者表示,此前自己在购车时,也遇到过“购置税征收基数与实际支付价格不符”和“购置税缴纳偏多”等情况。

 

  随着《管理公告》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消费者买车时的计税价格,依据购车的实际价格为准。崔东树认为,这样一来,未来征收购置税价格偏高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由于乘车市场的价格促销力度目前相对较大,指导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偏离度基本在15%左右。因此,很多的最低计税价格相对偏高。”据他分析,按照最新的购置税管理办法,消费者可以按照最低指导价格交税。

 

  值得一提的是,购置税新规除了可能给消费者购车省下一笔支出,还有利于规范和整顿经销商行为。

 

  据了解,一些经销商曾利用国家减免或减半购置税的临时政策,故意把购车的发票价格开低,以此降低征税量,增加汽车的销量。随着《管理公告》的实施,这种情况将会进一步减少甚至杜绝。

 

 

  回顾以往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规定,记者发现,在2009年和2015年,国家曾两次宣布排量1.6L以下车辆购置税减半,但《管理公告》中明确规定,所有应税车辆的税率均为10%。“未来还会不会有‘购置税减半’这样的政策?”成了孙先生和其他很多潜在购车用户关注的问题。

 

  对此,崔东书直言:“我认为,《管理公告》只是明确了规范制度。该有的购置税优惠政策可能未来还会推出,不过应该会比原来的管理方式更复杂。”

 

  他认为,随着《管理公告》的发布和新购置税计税办法的落地,汽车消费将迎来更加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只有在健康的模式之下,面对汽车市场的不景气,针对性地制订优惠政策,这样才既能保证国家税收的合理稳定,又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除了明确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征收公告》同时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从长期来看,交易的规范有助于汽车行业更好地发展,消费者买车有法可依,经销商卖车也有矩可循,汽车税制体系也会更加完善。”崔东树说。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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