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河北的小伙李洋,走出校门在北京工作后结了婚、买了房,在女儿出生后没几天,又顺利开上了心仪的小轿车。
“因为家里添新丁,也要接老人过来,所以肯定买个车更方便。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实现目标,毕竟手里还没攒多少钱。”李洋本来抱着先看看的打算,线上逛了逛汽车报价平台,线下逛了逛4S店,结果发现自己看中的一款车,贷款买的车价比全款买要优惠将近1万元,车贷利息年化百分之三点多,经银行评估,最多可以贷到20万元,最长可贷5年。“这样一来,手上的钱够用了,利息也不算高,月供负担得起,不用等啦,买!”李洋欣然拍板,贷了最高限20万元、5年,“车贷利息比房贷的便宜,所以我们决定买车不如多贷点款,自己的钱则先还房贷。”
李洋还告诉记者:“车贷办得很方便很顺利。”因为当时他忙着家里生孩子的事儿,银行的业务员最后上门给办妥了车贷手续。
汽车消费作为大宗消费之一,体量大、潜力足、产业带动作用强,是消费增长乃至消费升级的基本盘。促进汽车消费对于我国促消费、拉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首先强调要稳定大宗消费,明确提出要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畅通二手车市场流通,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支持。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与消费方式的变化,金融对释放汽车消费潜能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接下来,金融行业还应如何进一步创新产品、完善服务,为汽车消费者提供更多便利和实惠?
优化供给降成本
就像李洋的经历一样,人们现在买车时,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获得性已显著提高,带动了消费理念转变,提高了人们对于汽车金融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这主要得益于一方面金融管理部门不断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汽车金融服务质效,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等经营主体也积极响应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要求,不断优化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例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持续督导辖内机构营造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良好金融环境,截至7月末,天津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698.63亿元,比年初增加31.74亿元,同比增长15.3%。日前,天津监管局还联合天津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天津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汽车流通消费有关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汽车流通金融服务。
工商银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工商银行新能源汽车分期投放额增长超200%,汽车分期整体贷款投放量同业领先。工商银行已与30余家优质汽车厂商、经销商集团开展战略合作,在开展产品优惠定价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从购车到保险、维修保养、车辆装饰等全链条、全场景金融服务。
在可获得性的基础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消费者对车贷的诉求主要就是便宜、便捷。“现在人们买车时‘货比三家’,不只是挑选品牌和车型,还会综合考虑相应车贷的性价比和便利度。”曾在4S店从事销售工作的张铭强告诉记者。
这也正是金融管理部门鼓励以及金融机构努力的方向。
天津最新实施的“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汽车流通消费有关措施”中,鼓励银行机构合理降低汽车消费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汽车消费信贷首付门槛。据悉,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客户,首付比例降至15%,费率降为3%/年,贷款年限最长可至5年。
为了增强客户黏性,有的金融机构对于还款信用良好的客户再次使用汽车金融产品时,将给予进一步优惠。一家汽车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信用良好的老客户,增换有的车款时,仍然使用贷款的话,其产品利息可在原来3.88%/年的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至2.88%/年。
不少地方还明确督促银行机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制定差异化的汽车贷款业务审批策略。例如,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为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组建了分行、支行专营队伍,不断改造提升业务流程,加大数字化应用,有效提升面客服务效率。其先后推出电子化进件,线上身份核查,信用方式下电子合同应用,自动化“秒批秒贷”等功能,并设立汽车消费贷款专项通道,尤其是针对新能源汽车设置系统绿色标识,建立审批绿色通道。
“除了通过降低门槛、补贴利息等方式来撬动汽车消费,还需要金融机构、主机厂、经销商三方进一步强化合作,不断创新产品、丰富产品线,以更好地匹配消费者需求。”张铭强介绍,比如,有的车贷产品是根据消费者取酬特点来个性化定制按期还款方式的。以贷款3年为例,常规做法是分36期、按月还款。但有的消费者收入情况是月薪较低、年终奖较高,那么可以选择按年度分3期还款,即每年领到年终奖了还一笔,平时不用还。还有的消费者是预计3年后完结一个工作项目才能拿到大笔薪酬,那么为其设计的购车金融方案也可以是3年后一次性整还。
“总之,我们应协助消费者权衡好资金成本和收益,来决定是否贷款,以及如何贷款。”张铭强说,“贷款好还是全款好?对于消费者来说,匹配自身财务状况的同时,划算就好。”
布局新能源赛道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快速崛起,已成为我国汽车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全新“赛道”。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374.7万辆,同比增长44.1%,占新车销售比重达28.3%。截至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1620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259.4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7.8%。
着重围绕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措施》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要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助力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金融行业也应大有可为。
记者从兴业银行了解到,新能源汽车金融正是其重点布局的新赛道。该行发挥绿色金融优势,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圈中的零部件生产、整车制造、车辆销售等场景进行生态布局与资产构建,通过强化公私联动,提升客户黏性,挖掘客户深层次金融需求。
对公方面,兴业银行抓紧新能源车企、动力电池企业、新材料企业产能扩建并购、产线升级及原材料采购等融资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零售方面,兴业银行围绕汽车主机厂商、车企上下游经营业主,挖掘其经营融资需求。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重镇深圳,兴业银行持续深化与世界领先新能源车企比亚迪集团的合作,截至目前,在资金管理、传统信贷、财富业务、汽车金融资产证券化,以及比亚迪下游汽车经销商三方业务、上游“迪链”平台业务等方面展开了紧密合作。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专门组建了比亚迪供应链业务柔性团队,推进汽车金融业务向“全链条、全流程、全线上”发展。今年上半年,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深圳分行已合作客户1023家,其中授信客户786户,授信额度超1300亿元,融资余额64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约59亿元。
天津实施的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汽车流通消费举措中,专门提出鼓励银行业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合理增加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服务有效供给,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例如,民生金融租赁公司与重汽、解放、东风、陕汽、福田、吉利、奇瑞等多个厂家紧密合作,设定专项新能源促销产品,2023年汽车消费贷款比年初增加24.86亿元。
天津还指导保险机构优化新能源汽车保险业务,提升新能源汽车保险服务覆盖面。国寿财险天津分公司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特殊构造和风险差异,推出新能源专属产品,扩大了“三电”(电池、电控、电机)、充电自燃等风险保障,同时提供充电桩损失、充电桩责任等特有风险的附加条款供消费者选择。
挖掘新发展空间
我国汽车市场在经历十几年的高速增长后已步入成熟发展期,汽车消费将从首购为主阶段加速转向以增购换购需求为主的阶段,汽车消费的低频高价、重体验和服务的消费特点将更加显著,其中新能源汽车在跨越10%的渗透率节点后,将进入由市场驱动的高成长阶段。
因此,当前提振汽车消费,既要抓住新车消费这个“主力军”,也要更加关注二手车和后市场消费这两个重要领域,尤其是售后和衍生消费,以及后市场涉及的一系列服务,如维修、保养、保险、改装等,将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例如,今年3月,原广东银保监局发文提出,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对汽车销售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在售后维护、修理、汽车零配件和附加品销售等领域,个性化定制汽车金融产品。
除了全生命周期,新能源汽车金融还打开了“全场景服务”的新发展空间。“车电分离、换电模式使得储能电站、充换电站等成为新的金融场景,也可能衍变出电池质保、电池租赁、电池回收、电池置换等新的金融产品。”融易学产业租赁人才研究中心智库专家曾晓伟说。
“汽车金融应该服务于整条汽车产业链,主要包括研发生产、流通、消费和交换4个环节。”曾晓伟认为,金融行业为流通、消费环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更为充分,但对交换(即二手车市场等)的供应链金融支持还比较薄弱,对车企“走出去”开展研发生产的金融支持也比较欠缺。相对来说,具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的商业银行,比汽车金融公司或融资租赁机构能够提供覆盖更广的助力。
“为了更好提升消费者体验,中信银行已率先在业内落地汽车金融线上审批。”中信银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汽车金融业务近20年风控经验与大数据风控最新成果相结合,构建了汽车经销商信用风险统一评价体系,审批效率提升近50%;推广自动放款服务,覆盖6000余户下游经销商,支持放款近12万笔,交易笔数替代率达到81%。
据了解,中信银行汽车金融业务紧紧围绕汽车厂商,拓展上下游,服务全产业链。客户经营方面,将库存融资等融资产品与支付结算产品有机结合,为汽车行业客户提供“融资+结算”的综合化金融服务;为新能源汽车经销商打造基于订单、保证金、销售返利等场景化融资方案,适应汽车流通市场全新的销售模式和商业模式;落地二手车交易市场单体车商融资,进一步服务中小微企业。今年上半年,中信银行汽车金融放款规模为2546.06亿元,同比增长17.54%;日均存款余额达668.46亿元,同比增长17.07%。截至今年年中,其汽车金融合作客户数达7539户;未结清融资余额1418.31亿元;逾期垫款率为0.12%,资产质量保持良好。
随着汽车金融渗透率的迅速提升,汽车金融行业在更好满足消费者资金需求的同时,还应重视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
“此前新修订发布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强调,汽车金融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董事会应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门委员会。我们对新规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求非常关注。”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管理层牵头建立了消保工作小组,定期召开消保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消保各项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个人信息保护隐私制度》等配套消保制度也已建立,并根据最新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据悉,公司将于近期将“风险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对消保工作的履职监督职能。(经济日报记者 贺浪莎 杨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