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工信部网站发文,就《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机动车和挂车用光源 安全性要求》《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技术规范》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图片来源:工信部网站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型式认证的申请、燃料消耗量的测定、型式认证值的确定和记录、生产一致性、更改和认证扩展等内容。经讨论,确定标准适用范围延续现行标准版本,不含3500kg以上的M1类车辆;限值要求在现行标准版本基础上加严18%;低质量拐点由750kg调整至1090kg;维持自动挡车型、三排座椅车型的放宽要求。
《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M1及N1类车辆,其他车辆可参照执行。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一般要求、位置信息要求、网络连接要求、触发要求、信息和功能要求、免提通话性能要求和耐冲击性要求等。
《机动车和挂车用光源 安全性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机动车用灯丝光源、气体放电光源和标准化的LED光源与安全性有关的要求和试验条件以及检验规则,适用于M、N、L、O类机动车使用的道路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及系统。
《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GB/T 15089中的M1类车辆前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除霜和除雾系统使用发动机或动力电池作为动力源的M1类车辆。该标准的修订是为了升级和完善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建立更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试验方法,适应新能源汽车以及新的除霜和除雾系统技术的发展需求,降低因为除霜除雾系统而导致的直接视野的不良影响的风险,持续推动我国汽车视野安全性能的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