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7月19日消息,日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加快汽车更新消费行动方案(2024-2027年)》,自7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止。
《方案》明确,围绕上海市汽车更新市场需求,从促进新车消费和畅通流通链条协同发力,聚焦完善政策体系、培育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要素保障等方面,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等增强经营能力,扩大市场影响力,促进上海市二手车市场能级显著提升。到2027年,上海市二手车交易平均车龄降低1年。二手车交易量达到90万辆,较2023年增长50%;二手车出口量达到1.5万辆,较2023年增长一倍;报废汽车回收量达到5万辆,较2023年增加一倍。
《方案》提出,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按照国家实施汽车以旧换新的统一部署,2024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方案》提出,实施上海市汽车置换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以旧换新购买国六b燃油小客车,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购车补贴,其中旧车排放标准为国四及以下的,补贴4000元;旧车排放标准为国五的,补贴2800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以旧换新购买纯电动小客车,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对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上海市政策的车主,支持同时申请享受相关补贴。每年开展上一年度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绩效评价,并结合绩效评价结果,研究修订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方案》提出,鼓励开展“团体保值租赁”业务试点。支持汽车租赁企业联合整车生产企业、二手车经销企业、保险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等,为汽车团体租赁设计2至3年租赁期的专属产品,涵盖汽车选型、定期租赁、保值更新等一揽子销售服务。
《方案》提出,对在上海市登记的二手车经销备案企业,当年度经销量达到3000辆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每年对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研究修订新一轮政策。
此外,《方案》还对健全二手车定价评估体系、优化二手车出口管理流程、推进二手车流通便利化等提出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