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正式公布第3批符合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入围第3批造船白名单的企业总计11家(注:此前公布的系公示名单,非正式名单),和此前工信部公示名单相同,包括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江苏新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南通润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江苏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芜湖新联造船有限公司、福建省白马船厂、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鄂州市光大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南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东港船舶产业有限公司。
而随着第三批船企白名单的正式公布,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全部船厂已增加至71家。根据公告分类方式,71家船厂包括:辽宁省1家、江苏省18家、浙江省8家、福建省5家、江西省2家、山东省4家、广东省2家、安徽省1家、湖北省1家、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12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8家、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5家、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1家、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2家以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