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见》中可以看出,以“互联网+”智慧能源来革新能源系统,不仅是要在技术层面深挖,更要在商业运营、产业发展和政策衔接的层面充分借鉴互联网发展的成功经验,只有这样才能算是吃透了“互联网+”的概念]
近日,《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为《意见》)正式发布,一方面可以看出政府对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寄予厚望,产业发展拥有无穷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也能看出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路径急需规范化的顶层设计和指导。《意见》恰当地为产业未来10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可谓是能源互联网的第一个十年计划。
过去一年中,“互联网+”发展势头火热,但能源行业内部却未能就“智慧能源”与“能源互联网”的边界达成清晰共识,对其认识要么过度聚焦,要么泛泛而谈,并没有抓住信息化与能源融合的本质和核心竞争力。所以,本次发布文件的一大创新,就是首先对能源互联网的概念和边界做了明确的界定:“‘互联网+’智慧能源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
结合能源互联网的内涵和《意见》内容,笔者谈谈自己的有关看法:
其中,“多能协同”,为能源互联网划清了产业边界。《意见》中明确,从煤、油、气管网智能化到冷、热、电多能融合,均在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规划中,而不仅仅局限于电力。从系统运行的角度来看,多种能源相互补充、互为备用,可以有效提升能源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从能源互联网企业的角度来看,意味着市场规模份额的扩大,由于能源智慧化技术在基础技术架构层面是相似的,那么能源互联网企业就有了跨界的可能,从而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意见》中可以看出,以“互联网+”智慧能源来革新能源系统,不仅是要在技术层面深挖,更要在商业运营、产业发展和政策衔接的层面充分借鉴互联网发展的成功经验,只有这样才能算是吃透了“互联网+”的概念。
“开放共享”,构建去中心化的能源信息体系。只有实现能源信息在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之间的畅通流通,才能保证能源互联网产业全面而平衡的发展。能源互联网的互联,不仅指硬件/物理层面的连接关系,还包括软件/信息层面的连接,通过物理-信息架构的双层创新,才能创造出能源生产-消费之外的其他价值,促进能源系统运营方式的快速转变。在《意见》中,从始至终贯彻了“让能源互联网落地生根”的发展思路,而创造价值正是实现该目标的不二法门。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能源信息资源能发挥功效的前提是,放开能源市场,为不同企业和用户释放足够的择优空间。目前,恰逢我国推进能源系统市场化的提速期,市场化进程正逐步展开,无疑为能源信息兑现其隐含价值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窗口。另一方面,能源互联网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又将对丰富能源市场行为、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起到推动作用。
创新模式,促进能源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创新。互联网之所以能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功,秘诀就是能将互联网技术与商业模式相匹配。商业模式决定了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在能源互联网体系下,可能能源用户同时也是能源生产者,所以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进化必须与能源系统运行方式相匹配,才能促进商业模式与技术发展之间发生化学反应,达到“1+1>;;2”的效果。
从《意见》内容可以看出,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注重产业发展和制度设计的连贯性。可以说,该文件上承宏观国家战略,下启微观的技术和产业发展,广泛地与中国现有的能源和低碳发展政策对接,从能源市场化改革到可再生能源发展,再到需求侧响应与管理,形成了多维统一的政策和技术发展体系。
可以说,《意见》内容有效继承和整合了之前中国在工业信息化融合和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中的经验,这不仅将为已取得一定发展的相关技术搭建发展的舞台,也会令我国能源革命加速完成。
政策一经释放,产业情绪将进一步被点燃。在《意见》为产业构筑宏图之后,一方面,相关企业要加快技术研发,并明确企业未来的发展布局,在未来的能源互联网系统中找到自身定位;另一方面,政府机构则应细化发展战略,加快研究后续制度方案设计,并协同相关企业、产业联盟推进能源互联网标准化体系建设。
(作者单位:发改委能源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