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能源局等11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349号),要求严格按时限停售低标准油品,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加强炼厂质量升级和生产监管,落实相关管理责任。
下一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共同做好我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和市场管理工作,在2016年底前省内全面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