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重庆市政府印发了《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对重庆全市的空气质量目标、城市扬尘、黄标车淘汰等目标进行了任务分解,其中一项任务是,确保重庆2016年年底前开始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油品。
空气质量方面,文件要求主城区整体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59-2012)评价,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
具体的做法上,环保部门将增设“在用车排气路检点”,完成路检14万辆,利用遥感监测手段开展机动车道路行驶排气检测,完成尾气遥测6万辆。开展冒黑烟车专项整治及大型企业机动车入户抽查,建立高排放车辆“黑名单”制度,重点抽查高排放车辆。
做好供应国五标准汽油、柴油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2016年年底前开始供应符合国五标准油品。当前,油库、加油站要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汽油、柴油,禁止销售国三标准及以下车用汽油、柴油。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环节鼓励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