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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鑫海化工可使用进口原油372万吨/年

2016-12-12 10:41:35   来源:   

据发改委网站9日消息,发改委近日发布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进口原油有关问题的复函。

复函指出,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核查评估,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鑫海化工)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600万吨/年(250万吨/年、350万吨各1套),可使用进口原油372万吨/年。

鑫海化工应按照发改运行〔2015〕253号文件要求及申报用油承诺,淘汰河北省沧州市富康燃料油公司等企业的落后炼油装置共计13套,366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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