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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提速 试点范围将覆盖18个省级电网

2016-03-14 14:15:13   来源:   

2016年3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举行了每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会议重点发布经济体制改革、投资、价格运行和价格监管、化解过剩产能、三大战略、绿色消费等六方面的情况。

就电力体制改革方面,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2月26日印发了《关于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的复函》,批复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3月1日,两个电力交易中心分别挂牌。近日,我委下发《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自2014年首次在深圳市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中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5年在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六个省级电网开展了先行试点。这次扩大试点范围后,将覆盖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标志着中国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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