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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设煤炭生产经营场点 将一律清理取缔

2016-04-21 08:58:05   来源:   

19日,市工商局安排部署2016治污减霾工作。对建成区外未在全市煤炭交易市场、蜂窝煤生产加工场点和煤炭销售配送网点建设体系内,擅自设立的煤炭生产、经营场点,九月底前一律予以清理取缔。

全市工商部门将巩固建成区内煤炭经营场所“清零”成果,对建成区外未在全市煤炭交易市场、蜂窝煤生产加工场点和煤炭销售配送网点建设体系内,擅自设立的煤炭生产、经营场点一律予以清理取缔,并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取缔任务。全面提升煤炭质量,对手续不全和未在全市洁净煤配送体系内的违规煤炭加工、经营场点予以取缔;全市保留的煤炭交易市场及经营单位禁止销售硫分高于0.8%、灰分高于15%的原煤。

对全市生产销售油漆、装饰涂料的企业及市场也将进行摸底;开展涂料VOCs含量抽检,抽检率不低于20%,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在媒体上曝光,年内完成环保型涂料销售示范项目不少于5个。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对全市确定的煤炭交易市场和煤炭配送体系内的煤质进行抽检,每季通报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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