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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不再接收公路运输煤炭

2017-05-02 10:32:55   来源:   

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了有效降低货运重型汽车对于环境的影响,天津市决定自5月1日起,天津港不再接收公路运输煤炭,天津港南疆散货物流中心实现煤炭“只出不进”、基本出清,天津港煤码头作业全部实现铁运接卸。

预计此举将每年减少运煤大货车约200万辆次,对京津冀地区的环境质量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坚决落实此项决策,天津市交通运输、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和滨海新区政府、天津港集团通力合作,多措并举。

一是积极完成港区外南疆散货物流中心煤炭清空。散货物流中心从4月12日起全面停止汽运煤车辆入库,4月26日全面停止接收火车运输煤炭业务。天津港集团从大港、黄骅等地紧急调集转运车辆260多部解决运力不足问题,转运能力从原有每日5万吨提升至30万吨。

二是进一步提升港口铁路运力。为确保4月底前天津港煤码头作业全部实现铁运接卸,积极与铁路部门研究,逐步提高铁路运力,完善港内铁路设施,优化港内集疏运组织,增加煤炭铁路运输能力约3000万吨/年。

三是打造三大远程物流基地。与当地政府、企业合作,在山西、河北、内蒙古等地建设三个煤炭、矿石分拨基地,推进公铁联运、铁运进港。

截至4月30日,南疆散货物流中心库存的370万吨煤炭除少部分由于涉及法律纠纷或被质押暂时无法清运外,其余煤炭已经全部清运完毕,山西阳泉煤炭分拨基地已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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