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煤监分局在开展监察执法时,力图打破以往煤矿安全监察只注重生产现场监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旧框框,采取了“四个结合”:一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要查煤矿存在的隐患等表象问题,又要查管理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和潜在的各种安全风险;二是叩诊与治疗相结合,不仅要诊断受检矿安全的症结所在,还要对症下药,开好“处方”;三是局部目的与全局目标相结合,既要使受检矿感到“肉疼”“心疼”,又要起到“一矿受惩处,百矿得警示”的作用,推动实现区域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目标;四是从严监察执法与转作风强服务相结合,带着感情搞监察,为煤矿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推动建立煤矿和地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激发其搞好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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