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意见 电力股拉升 - 煤电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相关行业 > 煤电 > 正文

发改委印发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意见 电力股拉升

2019-08-07 13:47:42   来源: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春香)8月7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合理设计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市场主体范围应涵盖各类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售电企业、具备直接参加电力现货交易条件的电力用户等。统筹协调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对于优先发电、优先购电,根据市场建设进展纳入中长期交易。

  《意见》发布后,电力板块异动拉升,截至发稿时,华银电力涨逾8%,桂东电力、格林美、闽东电力涨逾4%。

  《意见》提出,配合电力现货试点,积极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实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市场化。有序引导用电侧参与现货市场报价。根据市场发育程度、市场主体成熟度和计量设施情况,电力现货市场中,可采用发电侧单边申报量价的方式,采用负荷预测曲线作为需求,用电侧作为市场价格接受者;具备条件地区,用电侧可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

  建立与现货市场衔接的用电侧电价调整机制。统筹考虑优先发电、优先购电结算情况,以及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价格信号,逐步建立完善用电侧价格调整机制。

  完善与现货市场配套的输配电价机制。探索结合电源侧、负荷侧接入电网位置单独计算系统接入成本。结合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研究完善与电能量市场价格机制相适应的跨省区输电价格机制和省内输配电价机制。

  近期,国家加快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8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明确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