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能源设施保障,也是新型电力系统重要组成部分,连接着汽车、交通、电力三大行业,在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交通强国”等多个方面赋予了重要的使命担当。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总结“十四五”以来充电行业发展经验,将对“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成绩斐然
“十四五”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迈入规模化发展的关键期,五年来,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快速扩张、充电新进企业不断涌现、充电市场竞争十分活跃,充电站(桩)已经成为百姓城市交通、跨域出行的身边物,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有效支撑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充电行业发展方向,提出了车网互动顶层规划。五年来,围绕保障服务能力、充电桩下乡、大功率充电等规模化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及时提供政策指引,构建起充电基础设施政策的“四梁八柱”。充电桩首次纳入国家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方向,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测平台体系加快建立,在数据统计、监测调度、运行分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覆盖广泛的充电网络基本形成
我国已经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充电网络。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充电设施数量1610万个,是“十三五”末的9.5倍。2025年上半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总充电量549.23亿千瓦时,充换电行业用电指数比2020年基期增长870%。五年来,充电基础设施加速向一二线城市周边、三四线城市以及公路沿线和农村乡镇等范围延伸。现有居住区私人桩充电设施1200.4万个,是“十三五”末的13.7倍。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建成充电设施4.1万个,为假期返乡、长途驾驶开展“护航佳节出行路 充换电行业在行动”专项服务,“充电焦虑”得到大幅缓解。农村充电点位不断增加,97%的县城以及80%乡镇配建了公共充电设施。矿区、码头、工地等电动重卡应用场景的充换电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绿色充电、低碳出行”正成为行业新风尚,截至2024年6月,全国共1108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场站使用绿色电力。
(三)多元融合的充电产业生态加快构建
行业继续保持活跃产业生态,除传统的电力、电工、通讯、互联网等领域的企业参与外,汽车、石油、物流、地方投资平台等是五年来新进市场主体。汽车企业布局充电“旗舰店”,石油石化企业建设“综合能源站”,物流企业参与干线运输充换电站规划运营,地方政府平台开始深耕当地充电市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不断健全,现有充换电企业60万余家,主要运营商超过2000多家,民营企业占市场主体80%以上,形成了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共同推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并存的产业格局。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欧洲建立“研发—制造—服务”三位一体体系,在东南亚和“一带一路”地区采用“场景适配”策略,在北美通过柔性供应链进入当地充电网络。
(四)应用场景业态和充电标准体系不断丰富
五年来,各应用场景的技术路线差异化发展进一步清晰。公共充电场景的大功率化水平不断提升,新增直流充电单枪平均功率从2021年底的73.90千瓦提升到2025年6月的98.51千瓦,大功率充电设施快速普及,全国大功率充电设施已达到3.7万台。慢充智能化技术得到广泛推广,有序充电已经进入产业化发展期,“预约充电、充低谷电”已经成为车主喜欢的充电方式,据24个市/区监测数据表明,私桩全年充电量低谷时段占比平均值为68.87%。无线充电、自动充电等技术不断突破,设备可靠性、兼容性和智能化水平稳定提升。车网互动开始“破题”,17个省份开展的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顺利推进。五年共发布充电国家、行业、团体标准67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标准有效支撑了充换电服务运营互联互通,ChaoJi标准正式出台,推动了我国大功率充电进程。我国共担任国际电工委员会(IEC)1个系统委员会秘书处以及6个技术组织的召集人,牵头国际标准14项,不断贡献中国经验、中国技术和中国标准。
二、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
党中央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202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取得的显著成效,是全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体现。
(一)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将人民群众的充电需求、建设难点作为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重点。针对居住区建桩难问题,进一步强化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开展了“统建统服”建设新模式,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针对城际充电网络和城市群都市圈的跨城补能痛点,落实省级政府和地市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做好与交通网络体系的衔接融合和“两区”“三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大力发展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配套充电网络建设,创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
(二)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
不断开放市场激活活力,出台了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充电基础设施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通过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以及央国企的主动作为和民营企业的市场开拓,有效解决了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建设中的多场景适应需求、生态圈构建、多元化商业模式发展等产业化关键问题,加快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三)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充电设施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开展充换电站选址、设计、建设和消防设施布置。制定《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充电桩产品正式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确保符合质量规定。
三、奋力谱写“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十五五”时期是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的关键期,是推动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攻坚期,也是实现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的突破期。预计到“十五五”末,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1亿辆,充电设施数量达5000万个以上。充电网络将进一步扩面提质,城市和都市圈充电网络基本建成,农村地区的充电设施短板将加快补齐。超前保供、安全可靠、绿色经济、协同共赢的充电基础设施将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一)加大政策供给,打造更为便捷的充电网络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做好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立以用户为核心的充电服务体系,加强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规范充电价格和服务标准,全面提升充电运营服务质量。落实充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扩大放电价格城市范围。加强行业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维护市场秩序。
(二)坚持创新引领,激发产业发展新活力
加强行业协同,增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的适应性和创新性。结合新能源汽车网联化发展方向开展自动充电、即插即充、充电漫游等技术创新。围绕交能融合智慧交通规划,大力发展光储充放换一体化建设。结合车网互动试点,破解技术、标准、政策、商业模式等关键问题,实现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
(三)开展多层次合作,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
更加重视国际市场开拓,充分发挥我国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的技术优势、产业优势、先行优势,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抓住国际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窗口期,以新能源汽车出口带动充电设备出口规模提升,进一步扩大出口,推动我国装备走出去。大力推动中国标准国际互认,为全球其他国家充电设施体系建设提供“中国方案”,服务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