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9月16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关于印发
一是推动各类交易品种一体化设计。为准确界定不同交易品种的功能定位,真实体现电力商品的电能量、灵活调节和容量支撑价值,明确各类发电成本的回收方式,《指引》对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等交易品种进行一体化设计,完善中长期交易机制,增加辅助服务交易品种,研究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进一步促进中长期与现货、电能量与辅助服务、电能量与容量、批发与零售等市场机制有效衔接。
二是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同台竞争。坚持“技术中立”原则,以各类主体全面参与市场竞争为目标设计市场机制。适应新能源全面入市要求,提出日前市场交易组织优化方向;通过用户侧主体和新型经营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进一步激发用户侧参与市场意愿,激活用电侧调节潜力;支持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三是完善市场干预与处置机制。为进一步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形成真实合理的市场价格,《指引》提出建立电力市场力监测与管控机制,并进一步细化了市场力的监测要素、监测指标、管控措施等内容,为各地做好市场环境下的市场力风险防控提出可行思路。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做好《指引》的宣传解读工作,指导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密切关注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各地区电力市场建设情况,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动态修订《指引》,不断健全和完善电力市场相关政策,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