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1]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20 年 8 月 27 日
2019 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投入强度持续提高。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19 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 22143.6 亿元,比上年增加 2465.7 亿元,增长 12.5% ;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2]之比)为 2.23% ,比上年提高 0.09 个百分点[3]。按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 46.1 万元,比上年增加 1.2 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 1335.6 亿元,比上年增长 22.5% ;应用研究经费 2498.5 亿元,增长 14.0% ;试验发展经费 18309.5 亿元,增长 11.7%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 6.0% 、 11.3% 和 82.7% 。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支出 16921.8 亿元,比上年增长 11.1% ;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 3080.8 亿元,增长 14.5% ;高等学校经费支出 1796.6 亿元,增长 23.2% 。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 76.4% 、 13.9% 和 8.1% 。
分产业部门看,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 3804.0 亿元,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 2.41% ,比上年提高 0.14 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 7868.0 亿元,投入强度为 2.07% ,比上年提高 0.16 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投入超过 500 亿元的行业大类有 9 个,这 9 个行业的经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的比重为 69.3% (详见附表 1 )。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 6 个,分别为广东( 3098.5 亿元)、江苏( 2779.5 亿元)、北京( 2233.6 亿元)、浙江( 1669.8 亿元)、上海( 1524.6 亿元)和山东( 1494.7 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4]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 7 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和陕西(详见附表 2 )。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19 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 10717.4 亿元,比上年增加 1199.2 亿元,增长 12.6% 。其中,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 4173.2 亿元,增长 11.6% ,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为 38.9%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 6544.2 亿元,增长 13.2% ,占比为 61.1% 。
2019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 财政科学 技术支出 (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 | 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 % ) |
合 计 | 10717.4 | 12.6 | — |
其中:科学技术支出 | 9470.8 | 13.7 | 88.4 |
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 | 1246.6 | 4.6 | 11.6 |
其中:中央 | 4173.2 | 11.6 | 38.9 |
地方 | 6544.2 | 13.2 | 61.1 |
注:
[1] 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2019 年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3]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修订的 2018 年 GDP 最终核实数据, 2018 年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投入强度为 2.14% 。
[4] 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附表 1 2019 年分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情况
行业 | R&D 经费 (亿元) | R&D 经费投入强度 ( % ) |
合 计 | 13971.1 | 1.32 |
采矿业 | 288.1 | 0.62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109.2 | 0.44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93.8 | 1.08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13.4 | 0.39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21.8 | 0.65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18.6 | 0.54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31.2 | 1.31 |
制造业 | 13538.5 | 1.45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262.0 | 0.56 |
食品制造业 | 156.2 | 0.82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107.6 | 0.70 |
烟草制品业 | 30.4 | 0.27 |
纺织业 | 265.9 | 1.11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05.6 | 0.66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80.3 | 0.69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63.2 | 0.74 |
家具制造业 | 73.6 | 1.03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157.7 | 1.18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79.6 | 1.20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118.2 | 0.92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184.7 | 0.38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923.4 | 1.40 |
医药制造业 | 609.6 | 2.55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123.7 | 1.44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357.6 | 1.41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20.1 | 0.97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886.3 | 1.25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479.8 | 0.85 |
金属制品业 | 466.4 | 1.36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822.9 | 2.15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776.7 | 2.64 |
汽车制造业 | 1289.6 | 1.60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429.1 | 3.81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406.2 | 2.15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2448.1 | 2.15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229.1 | 3.16 |
其他制造业 | 39.8 | 2.44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28.2 | 0.62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17.1 | 1.28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44.5 | 0.18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13.0 | 0.17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7.0 | 0.19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4.4 | 0.48 |
附表 2 2019 年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情况
地 区 | R&D 经费 (亿元) | R&D 经费投入强度 ( % ) |
全 国 | 22143.6 | 2.23 |
北 京 | 2233.6 | 6.31 |
天 津 | 463.0 | 3.28 |
河 北 | 566.7 | 1.61 |
山 西 | 191.2 | 1.12 |
内蒙古 | 147.8 | 0.86 |
辽 宁 | 508.5 | 2.04 |
吉 林 | 148.4 | 1.27 |
黑龙江 | 146.6 | 1.08 |
上 海 | 1524.6 | 4.00 |
江 苏 | 2779.5 | 2.79 |
浙 江 | 1669.8 | 2.68 |
安 徽 | 754.0 | 2.03 |
福 建 | 753.7 | 1.78 |
江 西 | 384.3 | 1.55 |
山 东 | 1494.7 | 2.10 |
河 南 | 793.0 | 1.46 |
湖 北 | 957.9 | 2.09 |
湖 南 | 787.2 | 1.98 |
广 东 | 3098.5 | 2.88 |
广 西 | 167.1 | 0.79 |
海 南 | 29.9 | 0.56 |
重 庆 | 469.6 | 1.99 |
四 川 | 871.0 | 1.87 |
贵 州 | 144.7 | 0.86 |
云 南 | 220.0 | 0.95 |
西 藏 | 4.3 | 0.26 |
陕 西 | 584.6 | 2.27 |
甘 肃 | 110.2 | 1.26 |
青 海 | 20.6 | 0.69 |
宁 夏 | 54.5 | 1.45 |
新 疆 | 64.1 | 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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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研究 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
应用研究 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 R&D 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 R&D 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采用重点调查以及使用第二次全国 R&D 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