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1]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23年9月18日
2022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基础研究投入取得新突破,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22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30782.9亿元,比上年增加2826.6亿元,增长10.1%;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2]之比)为2.54%,比上年提高0.11个百分点[3]。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8.4万元,比上年下降0.5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20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应用研究经费3482.5亿元,增长10.7%;试验发展经费25276.9亿元,增长9.9%。基础研究经费所占比重为6.57%,比上年提升0.07个百分点;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11.3%和82.1%。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3878.6亿元,比上年增长11.0%;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3814.4亿元,增长2.6%;高等学校经费2412.4亿元,增长10.6%;其他主体经费677.5亿元,增长22.3%。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77.6%、12.4%和7.8%。
分产业部门看,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6507.7亿元,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91%,比上年提高0.20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行业大类有7个,比上年增加2个,这7个行业的经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为63.2%(详见附表1)。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12个,分别为广东(4411.9亿元)、江苏(3835.4亿元)、北京(2843.3亿元)、浙江(2416.8亿元)、山东(2180.4亿元)、上海(1981.6亿元)、湖北(1254.7亿元)、四川(1215亿元)、湖南(1175.3亿元)、安徽(1152.5亿元)、河南(1143.3亿元)和福建(1082.1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4]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7个,依次为北京(6.83%)、上海(4.44%)、天津(3.49%)、广东(3.42%)、江苏(3.12%)、浙江(3.11%)和安徽(2.56%)(详见附表2)。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22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11128.4亿元,比上年增加361.7亿元,增长3.4%。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支出3803.4亿元,占全国财政科技支出的比重为34.2%;地方财政科技支出7325.0亿元,占比为65.8%。
2022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指标名称  | 财政科学 技术支出 (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  | 
合计  | 11128.4  | 3.4  | --  | 
其中:科学技术支出  | 10032.0  | 3.9  | 90.1  | 
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  | 1096.4  | -0.05  | 9.9  | 
注:2022年科学技术支出增幅为同口径调整后的增幅。  | |||
附表1 2022年分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行业  | R&D经费 (亿元)  | R&D经费投入强度 (%)  | 
合 计  | 19361.8  | 1.39  | 
采矿业  | 466.0  | 0.67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182.6  | 0.44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121.8  | 0.96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44.1  | 0.88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35.6  | 0.96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32.2  | 0.70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49.5  | 2.03  | 
其他采矿业  | 0.2  | 0.97  | 
制造业  | 18619.6  | 1.55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346.0  | 0.58  | 
食品制造业  | 164.8  | 0.72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67.7  | 0.40  | 
烟草制品业  | 25.8  | 0.20  | 
纺织业  | 246.3  | 0.93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17.8  | 0.79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117.0  | 1.03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96.0  | 0.91  | 
家具制造业  | 101.8  | 1.32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138.4  | 0.91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111.7  | 1.44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105.9  | 0.72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170.6  | 0.27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004.9  | 1.06  | 
医药制造业  | 1048.9  | 3.57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171.0  | 1.56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535.5  | 1.76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628.7  | 0.92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816.4  | 0.94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505.1  | 0.67  | 
金属制品业  | 757.5  | 1.53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190.6  | 2.46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150.1  | 2.96  | 
汽车制造业  | 1651.7  | 1.83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633.2  | 4.64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2098.5  | 2.02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4099.9  | 2.63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354.1  | 3.53  | 
其他制造业  | 70.5  | 3.18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70.2  | 0.61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22.9  | 1.3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276.2  | 0.24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217.9  | 0.23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37.6  | 0.24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0.7  | 0.45  | 
附表2 2022年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地 区  | R&D经费 (亿元)  | R&D经费投入强度 (%)  | 
全 国  | 30782.9  | 2.54  | 
北 京  | 2843.3  | 6.83  | 
天 津  | 568.7  | 3.49  | 
河 北  | 848.9  | 2.00  | 
山 西  | 273.7  | 1.07  | 
内蒙古  | 209.5  | 0.90  | 
辽 宁  | 620.9  | 2.14  | 
吉 林  | 187.3  | 1.43  | 
黑龙江  | 217.8  | 1.37  | 
上 海  | 1981.6  | 4.44  | 
江 苏  | 3835.4  | 3.12  | 
浙 江  | 2416.8  | 3.11  | 
安 徽  | 1152.5  | 2.56  | 
福 建  | 1082.1  | 2.04  | 
江 西  | 558.2  | 1.74  | 
山 东  | 2180.4  | 2.49  | 
河 南  | 1143.3  | 1.86  | 
湖 北  | 1254.7  | 2.33  | 
湖 南  | 1175.3  | 2.41  | 
广 东  | 4411.9  | 3.42  | 
广 西  | 217.9  | 0.83  | 
海 南  | 68.4  | 1.00  | 
重 庆  | 686.6  | 2.36  | 
四 川  | 1215.0  | 2.14  | 
贵 州  | 199.3  | 0.99  | 
云 南  | 313.5  | 1.08  | 
西 藏  | 7.0  | 0.33  | 
陕 西  | 769.6  | 2.35  | 
甘 肃  | 144.1  | 1.29  | 
青 海  | 28.8  | 0.80  | 
宁 夏  | 79.4  | 1.57  | 
新 疆  | 91.0  | 0.51  |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3]根据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数据,2021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2.43%。
[4]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研究 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
应用研究 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