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止对欧日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 - 热点焦点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焦点 > 正文

商务部:终止对欧日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

2016-08-22 14:02:39   来源: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34号关于终止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2016年第34号

【发布日期】2016-8-22

为执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关于“中国—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争端案的裁决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执行世贸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2016年6月20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该年度第3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进行再调查。

再调查期间,原反倾销案申请人代表国内产业向调查机关提出撤销原反倾销措施的申请。经审查,调查机关同意其撤销原反倾销措施的申请。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五十七条及《执行世贸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第二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决定自2016年8月22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3044110和73044910。

对本案裁决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自2016年8月22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6年8月22日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