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的通知 - 热点焦点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焦点 > 正文

关于发放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的通知

2021-08-19 09:35:03   来源:商务部网站    

商救济政法局函[2021]73号

关于发放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的通知

各有关利害关系方:

2021年7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16号公告,决定自2021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本次期终复审案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期终复审调查问卷分为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三类(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各问卷。

二、出口商或生产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三、本通知发出之日即为问卷发放之日,利害关系方应按要求在各问卷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况,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四、调查机关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向登记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其他利害关系方也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案件动态栏目或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下载问卷。

五、各利害关系方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答卷的电子版本,并根据调查机关的要求,同时提交答卷的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各利害关系方在本次问卷发放或答卷过程如有疑问,可向本案经办人员咨询。

联系电话:(010)65198073、65198760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21年8月17日

电工钢期终复审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pdf
  电工钢期终复审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pdf
  取向电工钢期终复审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pdf

 

链接地址:http://trb.mofcom.gov.cn/article/cs/202108/20210803188379.shtml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