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方案》,减污降碳协同主要分两个阶段目标:一是“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2%,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二是“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方案》提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水泥、塑料、平板玻璃、煤化工产能,严控新增炼油产能。其他地区钢铁、水泥、塑料、平板玻璃、炼油、电解铝等新建、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加大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力度。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和限制类标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污染物排放等国家级、自治区最新政策标准。加快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退出。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方案》指出,乌-昌-石等重点区域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炭项目。稳妥提高产业园区和制造企业新能源比例,开展制造业领域电能替代。
《方案》强调,要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开发绿色产品。推动绿色园区建设,培育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施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高值化利用工程。深入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推动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行动,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领先水平。落实大气环境容量约束下钢铁、焦化等行业去产能长效机制的工作部署。钢铁行业大力推进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实施超低排放、节能技术改造,加快资源能源回收利用配套产业发展,完善建设废钢加工配送体系。水泥行业严禁新增产能,推动现有产能加快原燃料低碳化替代,推进窑尾余热利用,实行高效节能技术改造。石化、化工行业优化产品与能源结构,着力推动减油增化,推进炼化一体化发展。电解铝行业提高再生铝比例,推广高效低碳铝电解技术,加快用能转型和循环再生,统筹安全和节能,逐步推进自备电向网电转化。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石化、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示范,在煤化工、石油石化等行业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建设。
《方案》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工信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六部门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