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获悉,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将从畅通民营企业多元融资渠道、加强中小企业创新精准支持等方面进一步发力,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在4日国新办举行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是立足于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
具体来看,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第四届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谭浩俊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服务民营企业的职能涉及多个部门、行业协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设统筹协调机构,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释放了积极的信号。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再次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的重点关切。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表示,一个多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方面推出了系列配套举措,取得初步成效。其中,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明确17项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在加强要素支持方面,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丛亮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新成立的专责机构,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同时,将《意见》中的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抓紧推动相关方面尽快出台《意见》相关配套政策。
融资难是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日前举行的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上表示,要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配置民营企业债券;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引导基金作用,完善投资退出机制。
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里,民营企业占95%左右。工信部副部长徐晓兰介绍,目前,已累计培育了创新型中小企业21.5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8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1-7月份,“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营收利润率分别比规上中小企业高了5.5个和2.7个百分点。截至7月底,已累计有1600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占A股上市企业的比例超过30%,1-7月A股新上市企业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比是60%,充分展现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韧性和活力。
徐晓兰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大政策精准保障,研究制定《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科技创新、产业链配套、引才育才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政策举措,目前该文件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将在吸纳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加快推动出台。
“一系列措施的落地,有利于发挥政策合力,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谭浩俊表示,提振民营经济还需依靠社会及各部门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最根本的还是要依法办事、诚心服务、提高效率,要对民营经济有信心、对民营企业有感情,充分尊重民营企业家,有效保护好民营企业产权,在政策、服务上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