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的汇报,讨论通过《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审议通过《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等法规。
会议指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释放内需潜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的重要抓手。要加快完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和交易、数据信息、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先行先试探索力度,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则立起来。要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把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破除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实施。2023年5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的汇报,并作出进一步部署,凸显出当下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意义。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表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当前经济全球化正面临着重大的重组和重塑机遇。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表示,构建统一大市场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规模效应,提升经济增长潜力,释放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也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要求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没有统一大市场,就不能从需求端提振需求,也不能从供给端提高供给公平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会议提出,“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则立起来”以及“把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破除掉”。
罗志恒表示,建立和完善规则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例如,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