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5月10日消息,日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
其中提到,到2025年,氢能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碳纸、催化剂、制氢设备、储氢装置等关键零部件和装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制储输加用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市场化示范推广一批燃料电池车辆,建设加氢站不超过5座,建设创新载体不少于15家,推动深圳市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氢能领域国际国内标准不少于20项,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行动计划提出,布局建设氢能创新载体。围绕氢能制、储、输、用关键环节,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创新载体。支持高等院校、创新型企业面向氢能前沿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支持依托骨干企业整合行业优质创新资源,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单个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鼓励行业优势企业、服务机构,牵头搭建氢能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标准研究、检验检测及认证服务、安全运营监测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单个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加快推动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支持企业围绕先进制氢储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和零部件,以及分布式发电、备用电源等氢能应用重点领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中试基地或中试生产线,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实施产业化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500万元资助。
加快推进加氢站布局建设。位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城市主干道的加油(气)站,具备加氢设施建设条件的视同已纳入加氢站布局规划。推动符合条件的现有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制氢加氢装置,支持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鼓励在氢能产业园、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应用场景丰富的地区布局建设加氢站。
逐步降低用氢成本。在城市群示范期内,积极争取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氢能供应”奖励资金,按照示范城市群内车用氢气供应量奖励加氢站。落实燃料电池汽车专用制氢站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发电厂可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