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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压延加工产品分为钢坯和钢材两大类。
钢坯是生产钢材的半成品,一般不能直接供社会使用。
钢坯是通过三种工艺方法生产的:一是通过炼钢系统的连铸设备,由钢水直接浇铸成钢坯(详见第四章);二是对炼钢系统生产的钢锭或连铸坯通过轧钢系统的轧制设备加工出来的钢材半成品;三是对炼钢系统生产的钢锭通过锻造设备加工出来的半成品。
钢坯新产品分类结构如下图:
按生产工艺分类
轧制坯
锻造坯
连铸坯
按钢的化学成份分类
非合金钢坯
低合金坯
合金钢坯
钢坯
方 坯
大方坯
按形状及用途分类
方坯
矩形坯
大矩形坯
矩形坯
板坯
扁平坯
薄板坯
异形坯
管坯
关于钢坯产品的分类,除在《指标目录》中所作的说明以外,补充说明如下:
(1)在原统计中,将商品钢坯按轧机类型分为初轧坯、热轧坯、锻造坯等,但实际上轧机类型与生产钢坯的大小无关。国际惯例是把钢坯按横截面尺寸及用途分为方形横截面钢坯(大方坯和方坯)、矩形横截面钢坯(大矩形坯和矩形坯)、扁平钢坯(板坯和薄板坯)、异形坯及供无缝钢管用钢坯(管坯)。为了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以减少技术贸易壁垒,故在钢坯产品分类结构中,增加了将钢坯按横截面的尺寸及用途进行分类。
(2)连铸坯虽从组织结构上看与钢锭是相同的,但从形状和尺寸方面看,又与钢坯是相同的。在国际标准和新制订的钢产品分类国家标准中,连铸坯都包括在半成品即钢坯中。因此在进行钢坯产品分类时,也把连铸坯包括在内。
钢材是一种具备了一定质量标准(尺寸、形状、化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并可以直接供社会使用的产品。
钢材种类繁多,品种规格达数万种,国际上习惯于将其归纳为长材、扁平材、管材和其它钢材共四大类。长材包括铁道用钢材、钢板桩、大型型钢、中小型型钢、冷弯型钢、棒材、钢筋和盘条;扁平材包括厚钢板、薄钢板、钢带、涂镀层钢板、电工钢板;钢管包括无缝钢管和焊管。
钢材的用途很广,例如:
(1)长材中的工、槽、角钢用于各种建筑结构、桥梁、车辆和船舶制造,钢轨用于铁道和矿山运输等,窗框钢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钢板桩用于水利和矿山建设。盘条即线材主要用于生产钢丝、钢丝绳、螺钉、螺帽等。
(2)扁平材也称钢板,其用途最广,船舶、坦克、原子能反应堆、蒸汽锅炉等需要用中厚板和特厚板来制造;中厚板还可以焊接成构件来代替铸件,使设备重量减轻;薄板除大量直接用于汽车、油桶、罐头、轻工市场等以外,又是制造较大口径焊管和冷弯型钢的原料。
(3)钢管多用于输送水、气、油等,在石油、煤气、化学、汽车、飞机、地质钻探等部门中,有着广泛的用途;钢管在国防工业方面,用于制造各种常规武器(如枪筒、炮筒等)。
钢材用途广泛,品种繁多,为了适应统计、生产、营销、库存等多种管理工作的需要,钢材的品种必须按各种属性和标志进行归类、分组。钢材产品分类十分复杂,例如可按加工工艺、化学成分、品种、用途、原料来源、规格等分类。这些分类使钢材产品更加条理化,便于管理和使用。在统计指标中,一般将上述分类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组合,有的采用并列分类,有的采用层次分类。
钢材产品按加工工艺、化学成分、钢材品种划分的分类结构如下图所示:
按加工工艺分 热轧钢材
非合金钢材 冷加工钢材
按化学成份分 低合金钢材
合金钢材 锻压钢材
挤压钢材
重轨 轻轨 其他专用轨
铁道用材
薄板桩 组合支撑桩 管状支撑桩
钢材
钢板桩
工字钢 H型钢 槽钢 大型角钢等
小槽钢 小角钢 小T型钢 球扁钢 特殊中小型型钢
大型型钢
中小型型钢
圆钢 方钢 六角钢 八角钢 扁钢
冷弯型钢
棒材
热轧钢筋 冷轧钢筋 热处理钢筋
按品种分 钢筋
特厚钢板 中厚钢板
盘条(线材)
厚钢板(带)
热轧薄钢板 热轧钢带
热轧薄钢板(带)
冷轧薄钢板 冷轧钢带
冷轧薄钢板(带)
镀锌钢板 镀锡钢板 镀锌涂塑金刚板 其他表面处理钢板
涂镀层钢板
热轧无缝管 冷拨无缝管 冷轧无缝管 挤压无缝管 热轧电工钢板 冷轧电工钢板
电工钢板
无缝钢管
焊接钢管
车轮 车箍 轴
盘件 环件 钢球料 其他
车轮、轮箍和轴
锻压钢材
其他钢材
此外,由于钢板和钢管的用途广泛,企业可根据不同用途生产满足各种使用要求的钢板或钢管,因此钢板和钢管还可按用途进行分类。
1.厚钢板按用途分类
厚钢板(带)按用途分为:
(1)锅炉及火箱用厚钢板(带);
(2)造船及舰艇用厚钢板(带);
(3)火车车厢用厚钢板(带);
(4)汽车用厚钢板(带);
(5)航空用厚钢板(带);
(6)桥梁用厚钢板(带);
(7)压力容器用厚钢板(带);
(8)工程机械用厚钢板(带);
(9)农机用厚钢板(带);
(10)集装箱用厚钢板(带);
(11)建筑用厚钢板(带),包括花纹厚钢板;
(12)复合厚钢板(带)。
2.薄钢板按用途分类
薄钢板(带)按用途分为:
(1)汽车用薄钢板(带);
(2)造船及舰艇用薄钢板(带);
(3)搪瓷用薄钢板(带);
(4)农机用薄钢板(带);
(5)油桶用薄钢板(带);
(6)建筑用薄钢板(带),包括花纹薄钢板、波纹薄钢板、瓦楞板;
(7)复合薄钢板(带);
(8)电气设备用薄钢板(带);
(9)集装箱用薄钢板(带);
(10)钢制家具用薄钢板(带)。
3.无缝钢管按用途分类
无缝钢管按用途分为:
(1)地质专用无缝钢管;
(2)石油套管;
(3)石油油管;
(4)石油钻杆;
(5)高压输油无缝管;
(6)高压锅炉无缝管;
(7)低中压锅炉无缝管;
(8)裂化用无缝管;
(9)高压气瓶用无缝管;
(10)化肥生产用高压无缝管;
(11)汽车半轴无缝管;
(12)柴油机气缸无缝套管;
(13)液压件用无缝钢管;
(14)轴承用无缝钢管;
(15)双金属复合无缝钢管;
(16)可燃气体输送管;
(17)结构无缝钢管;
(18)流体输送管;
(19)管线用无缝钢管;
(20)船舶用无缝钢管;
(21)蓄能用无缝钢管。
4. 焊管接用途分类
焊管按用途分为:
(1)水、煤气用焊管;
(2)汽车自由轴用焊管;
(3)变压器用焊管;
(4)电线套管用焊管;
(5)吹氧用薄壁焊管;
(6)农业水箱用焊管;
(7)锅炉用焊管;
(8)油井用焊管;
(9)其他用途焊管。
在新的钢材产品分类结构中,关于钢材按品种划分,共分为18类(见图2-5-4),这是既考虑到与国际接轨,又适当考虑国情而确定的。新的钢材品种分类与原统计体系的钢材品种分类相比有较大不同,在各类钢材的尺寸界定和所包括的产品范围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见表2-5-2和表2-5-3)。
表2-5-2 新体系与原体的钢材品种分类
原体系的钢材品种分类 |
新体系的钢材品种分类 |
1、
铁道用钢材 2、
普通大型钢材 I、U、H型钢:高≥180毫米 角钢:边长≥150毫米 方、圆、扁钢 3、
普通中型钢材 I、U、H型钢:高<180毫米 角钢:边长50~150毫米 方、圆、扁钢 4、
普通小型钢材 5、
优质钢型钢 6、
冷弯型钢 7、
线材 8、
特厚钢板:厚≥50毫米 9、
中厚钢板:厚>4、〈50毫米 10、
薄钢板:厚≤4、宽≥500毫米 11、
硅钢片 12、
钢带:宽〈500毫米 13、
无缝钢管 14、
焊接钢管 15、
盘环件 16、
钢球料 17、
锻钢件 18、
其它品种的成品钢材 |
1、
铁道用材(不包括车轮和轮箍) 2、
钢板桩 3、
大型型钢(不包括方、圆、扁钢及钢板桩) I 、U、H型钢:高≥80毫米 角钢:边长≥80毫米 4、
中小型型钢(不包括方、圆、扁钢及钢筋) I、U、H型钢:高〈80毫米 角钢:边长〈80毫米 5、
冷弯型钢 6、
棒材(包括方、圆、扁钢等) 7、
盘条(线材) 8、
钢筋 9、
厚钢板(带): 厚〉3毫米 分为:特厚钢板 厚≥50毫米 中厚钢板 厚〉3、〈50毫米 10、
热轧薄钢板(带)厚≤3毫米 11、
冷轧薄钢板(带)厚≤3毫米 12、
涂镀层钢板 13、
电工钢板(硅钢片) 14、
无缝钢管 15、
焊接钢管 16、
车轮、轮箍和车轴坯 17、
锻钢件 18、
其它品种钢材 |
表2-5-3 新体系与原体系的钢材品种分类对照表
原体系钢材品种分类 |
新体系钢材品种分类 |
|
铁道用材 |
重轨 轻轨 … |
铁道用材 |
车轮 轮箍 轮制轮件 轧制车轴坯 |
车轮、轮箍和车轴坯 |
|
大型钢材 |
大型工字钢 大型角钢 大型乙字钢 大型槽钢 大型T字钢 |
大型型钢 |
钢板桩 |
钢板桩 |
|
大型方钢 大型圆钢 大型扁钢 |
棒材 |
|
大型造船球扁钢 … |
中小型型钢 |
|
中型钢材 |
中型工字钢(高度〈80毫米〉 中型槽钢(高度〈80毫米〉 中型角钢(边宽〈80毫米〉 中型乙钢(高度〈80毫米〉 … |
|
中型工字钢(高度≥80毫米) 中型槽钢(高度≥80毫米) 中型角钢(边宽≥80毫米) |
大型型钢 |
|
中型带肋钢 |
钢筋 |
|
中型钢材 |
中型圆钢 中型方钢 中型扁钢 |
棒材 |
小型钢材 |
小型圆钢 小型方钢 … |
|
钢窗料 小型造船球扁钢 矿用型钢 … |
中小型型钢 |
|
小型带钢肋钢筋 |
钢筋 |
|
优质钢型材 |
大型优质钢型材 |
大型型钢或棒材 |
中型优质钢型材(高度≥80毫米) |
||
中型优质钢型材(高度<80毫米) |
中小型型钢或棒材 |
|
小型优质钢型材 |
||
线材 |
|
盘条 |
特厚钢板 |
板厚≥50毫米 |
|
中厚钢板 |
板厚>4毫米 |
厚钢板 |
薄板 |
板厚>3毫米 |
|
板厚≤3毫米 |
热轧薄板 冷轧薄板 涂镀层钢板 |
|
板卷 |
钢带 |
|
钢带 |
宽度<500毫米 |
|
硅钢片 |
|
电工钢板 |
无缝钢管 |
|
无缝钢管 |
焊接钢管 |
|
焊接钢管 |
锻钢件 |
|
锻钢件 |
盘环件 |
|
其他钢材 |
钢球料 |
|
|
其他品种 成品钢材 |
|
新体系与原体系在钢材品种分类上差别较大的是长材和扁平材。
1.长材:
其差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l)新体系中大型型钢的尺寸界限值为80毫米,即高度80毫米的I、U、H型钢及角钢、T型钢、Z型钢等均为大型型钢。因此,原来属于中型型钢的部分产品,按新体系的尺寸规定,划为大型型钢。也就是大型型钢的产品范围比原来扩大了。
(2)新体系中棒材单独作为一类,棒材即方、圆、扁钢等简单断面型钢。而原体系中棒材包含在大型材、中型材、小型材中。
(3)新体系中钢筋单独作为一类。这是因为其用途的重要性及它所占钢材产量的比例较大。而原体系中钢筋包含在中型材和小型材中。
(4)新体系中,中小型型钢作为一类,不分中型型钢和小型型钢。
(5)新体系中,钢板桩单独作为一类,而原体系中,钢板桩包含在大型材中。
2.扁平材
其差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l)新体系中,厚钢板(带)与薄钢板(带)的尺寸界限为3毫米,即厚大于3毫米的钢板(带)为厚钢板(带),厚小于3毫米的钢板(带)为薄钢板(带)。这一点与原体系有较大差别,原体系是按4毫米划分的。
(2)新体系中,卷状的扁平产品都属于钢带。而原体系中,钢带仅包括宽小于500毫米的带状钢材。因此,新体系中的钢带包含的产品范围比原体系要大,即包括原体系中的钢带和板卷两部分。
1.铁道用钢材
铁道用钢材是指主要供铁道部门生产和建设用的钢材。主要包括轻轨、重轨、工业升降机用导轨、起重机用轨、导电轨、道岔轨等钢轨、钢轨配件。其中大于30公斤/米的钢轨为重轨,不
大于 30公斤/米的钢轨为轻轨。
2.钢板桩
钢板桩是指用于护岸工程、采掘工程、建筑的基础工程等的钢材。钢板桩主要包括薄板桩、组合支撑桩和管状支承桩。
3.大型型钢
大型型钢是指高度不小于80毫米的I型钢(工字钢)、H型钢、U型钢(槽钢)、角钢、Z字钢、丁字钢、T型钢等。
4.中小型型钢
中小型型钢是指高度小于80毫米的I型钢(工字钢)、H型钢、U型钢(槽钢)、角钢、T型钢以及球扁钢、窗框钢等。
5.冷弯型钢
冷弯型钢是指用钢板或带钢在冷状态下弯曲成的各种断面形状的成品钢材。除能弯曲成一般的角钢、Z字钢和槽钢之外,尚能弯曲很多种用热轧法不能获得的型材。冷弯型钢主要用于金属结
构、金属家具、运输机械、农业机械以及管道等。
6.棒材
棒材是指产品断面形状为圆形、方形、扁形、六角形、八角形等简单断面,并以直条交货的钢材(混凝土用钢筋除外)。
7.盘条(线材)
盘条是指热轧后成盘状交货的产品,又称线材,其横截面通常为圆形、椭圆形、方形、矩形、六角形、八角形、半圆形等。统计线材产量时,应包括企业自用于拔制钢丝的线材。切断的直条
列入型钢。
8.钢筋
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用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钢材,其横截面为圆形,有时为带有圆角的方形。包括光圆钢筋、带肋钢筋、扭转钢筋。
9.扁平材(钢板)
扁平材(即钢板)是指厚度与宽度、长度比相差较大的平板钢材,一般用厚×宽×长表示其规格。钢板按厚度分为薄板、厚板;按生产方法分为热轧钢板、冷轧钢板;按表面特征分为镀锌板、镀锡板、有机涂层钢板等;按用途分为桥梁钢板、锅炉钢板、造船钢板、装甲钢板、汽车钢板、电工钢板等;按钢的化学成分分为非合金钢板、低合金钢板、合金钢板;成品钢板有单张的块板,也有成卷的钢带。国内常用的"板管比"中的板材概念,包含厚钢板(带)、薄钢板(带)、涂镀层钢板和电工钢板。
10.厚钢板
厚钢板是指厚度大于3毫米的钢板。厚钢板分为特厚钢板和中厚钢板。特厚钢板是指厚度不小于50毫米的钢板。特厚钢板主要用于造船、锅炉、桥梁和高压容器壳体等。
中厚钢板是指厚度大于3毫米、小于5O毫米的钢板。中厚钢板主要用于造船、锅炉、桥梁、装甲和高压容器壳体等。
11.薄钢板
薄钢板是指厚度不大于3毫米的钢板。薄钢板按轧制工艺分为热轧薄钢板和冷轧薄钢板。主要用于汽车、电器设备、车辆、农机具、容器、钢制家具等。
12.钢带(带钢)
钢带是指一种宽度一定而长度极长的带状的钢材,大多卷成卷状,也称带钢。宽度不小于600毫米的为宽钢带,宽度小于600毫米的为窄钢带。
13.镀锡板
镀锡板(俗称马口铁)是指表面镀有一薄层金属锡的钢板,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能,有一定的强度和硬度,成型性好又易焊接,锡层无毒无味,能防止铁溶进被包装物,且表面光亮,印制图画可以美化商品。主要用于食品罐头工业,其次用于化工油漆、油类、医药等包装材料。镀锡板按生产工艺分为热镀锡板和电镀锡板。统计镀锡板产量必须按镀层后的重量计算。
14.镀锌板
镀锌板是指表面镀有一层锌的钢板。镀锌是一种经常采用的经济而有效的防腐方法。镀锌板按生产工艺分为热镀锌板和电镀 锌板。热镀锌板的锌层厚度较厚,用于抗蚀性强的部件。电镀锌板的锌层厚度较薄且均匀,多用于涂漆或室内用品。
15. 有机涂层钢板
有机涂层钢板是指以镀锌板、镀铝板、镀锌铝合金板、冷轧板等作为基体材料,表面涂上一层或两层有机涂料(如环氧酯、聚酯、丙烯酸脂、塑料溶胶等)或者覆上一层塑料薄膜而得到的产品。由于可以制成不同的颜色或压出花纹,也叫彩色钢板。这种钢板广泛用于建筑、交通运输、容器、轻工、电器、家具及仪表等行业。
16.电工钢板
电工钢板(又称硅钢片、矽钢片)是指一种含碳量极低(经退火后,含碳量在0.005%以下)的硅铁软磁合金,一般硅含量为0.5%~4.5%,铁中加入硅可以提高其电阻率和最大导磁率。主
要用来制造各种变压器、电动机和发电机的铁芯。电工钢板分为两大类,即取向电工钢板和无取向电工钢板。
17.无取向电工钢板
无取向电工钢板是指晶粒无取向的电工钢板。这种电工钢板的轧向和横向磁性大致相同,主要用于电机。
18.取向电工钢板
取向电工钢板是指晶粒有取向的电工钢板。这种电工钢板的轧向磁性能明显优于横向,主要用于变压器。
19.钢管
钢管是指两端开口并具有中空断面,其长度与周边之比较大的钢材,按生产方法可分为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钢管的规格用外形尺寸(如外径或边长)及壁厚表示,其尺寸范围很广,从直径很小的毛细管直到直径达数米的大口径管。钢管可用于管道、热工设备、机械工业、石油地质勘探、容器、化学工业和特殊用途。
20. 无缝钢管
无缝钢管是指由整块金属制成的表面上没有接缝的钢管。按生产方法可分为热轧管、冷轧管、冷拔管、挤压管。按断面形状可分为圆形和异形两种。无缝管的最大直径达650毫米(扩径管),最小直径为0.3毫米(毛细管)。按不同又可分为厚壁管和薄壁管。无缝管主要用作石油地质勘探管、石油化工用裂化管、锅炉管、轴承管以及汽车、航空用高精度结构钢管等。
21.焊接钢管
焊接钢管是指用钢带或钢板弯曲变形为圆形、方形等形状后再焊接成的、表面有接缝的钢管。按焊接方法不同可分为电弧焊管、高频或低频电阻焊管、气焊管、炉焊管、邦迪管等。按焊缝形状可分为直缝焊管和螺旋焊管。电焊钢管用于石油钻采和机械 制造业等。炉焊管可用作水煤气管等,大口径直缝焊管用于高压
油气输送等;螺旋焊管用于油气输送、管桩、桥墩等。焊接钢管比无缝钢管成本低、生产效率高。
22.车轮与轮箍
车轮与轮箍是在专门设备上生产的。按生产方式可分为轧制车轮与轮箍、铸造车轮与轮箍。轧制车轮的直径为800~1150毫米,轮箍的最大直径达1810毫米。车轮与轮箍在铁路车辆上使用。
钢坯是钢材生产的半成品或称中间产品,在新体系中不作为统计重点。但商品钢坯属于进入市场中的商品,进入了社会的再生产过程,直接影响到全社会钢铁工业生产的原料资源流动和钢
材产品的统计,因此必须全面掌握。
商品钢坯量是指钢铁生产企业特定时期内将本企业生产的钢坯未进一步加工成钢材,而直接销售到社会上的钢坯数量。
钢坯与钢材是有严格划分标准的,不能以是不是企业最终产品来确定,而要按全社会统一的标准来执行。通常情况下,钢坯与钢材是比较容易区分的,但对于某些钢坯,与钢材具有同样规格和同样用途的(如轧制管坯),可通过是否经过钢材加工工艺过程来区分。
钢材产量分为企业钢材产量和全国钢材产量两部分。
企业钢材产量是指特定时期内钢铁生产企业完成了全部生产过程,并达到全国统一规定的钢材质量标准(尺寸、形状、化学和物理性能等)、可以直接供社会使用的产品。企业内部生产某一个钢材品种、又进一步加工成另一个品种的,必须消除重复计算,以最终产品数量进行统计。如某钢铁厂生产一定数量的热轧钢板,其中一部分又生产为冷轧钢板,企业的钢材产量应为冷轧板产量
与扣除了重复计算的热轧板产量之和。
企业的钢材产量包括:
(1)已销售或可供销售的钢材数量;
(2)本企业自用的维修、炉前、炉后、包装等用料钢材数量;
(3)本企业用于进一步生产金属制品或成品钢钎的钢材用量;
(4)凡经过企业钢材生产工艺加工的钢材产品,不论原料来源、不分产品所有权(来料加工),一律计算为本企业钢材产量。
(5)专用坯料量(如铁道专用的车轴坯、锻件坯等)(注:供其他企业生产用的坯料,凡在坯料生产厂经过成品轧机加工的,一律作为钢材对待,计算产量;未经过成品轧机加工的,作为钢坯
处理,不计入钢材产量)。
钢材产量不包括以下几项:
1)一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合格品。这部分钢材不论销售与否(包括按合格钢材价格销售的)都不能计算为钢材产量,而应另行计入废次钢材中,并分品种列出。
(2)利用钢坯、钢材的切头、切尾和边角余料以及不合格的钢锭、钢坯生产的钢材。这部分钢材,企业可另行计算为"利废轧制钢材"。
(3)利用拆船等废旧钢材再加工为成品钢材。这部分钢材,企业也另行计算为"利废轧制钢材"。
(4)一切机械厂及机修车间生产的锻钢件。这部分锻钢件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另行计算为锻钢件。但钢铁厂锻钢车间用钢锭生产的锻件(包括挤压、油压钢件,下同),由于占用了锻钢的
生产能力,可以计算为成品钢材,并列入"由钢锭锻压的锻钢件"中。
以负偏差轧制方法生产的钢材,凡进入流通领域或消费领域的产量,若能进行实物计量的应按实物计量计产,若不能进行实物计量的,均按理论重量计算产量;凡作为下工序再加工原料的,其产量按实际重量计算。钢铁联合企业所属的非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轧钢厂(车间)的合格钢材产量,可以包括在企业的钢材产量中,但必须单独列出(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钢材产量直接上报)。
钢材按钢质分类(如非合金钢钢材、低合金钢钢材、合金钢钢材)的口径与钢产量的分类口径必须一致,不得互相予盾。根据国家标准GB/T15574—95钢产品分类标准和部颁标准,钢材按各大品种与用途分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分类计算口径不得因销售上的原因(如以坯顶材、以某一种产品顶交另一种产品、退货废品降价处理等)而混淆钢材产品的实质分类。不得造成产量的重复计算。
全国钢材总产量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全国钢铁工业实际生产的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可以向全社会提供的最终钢材产品产量之和。
统计全国钢材总产量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不能简单地将各钢材品种产量之和作为 "全国钢材总量",而必须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方法之一就是按钢材原料来源进行调整,因为计算全国钢材总产量时要将各企业的钢材产量汇总起来,但钢材的生产环节很多,流通环节也很多,因此往往有的钢材在某个企业已作为成品钢材统计在钢材产量中,而这种钢材又转移到另一企业再做进一步加工,制成了另一品种钢材,后者也作为成品钢材统计到钢材产量中。这样,就产生了重复计算钢材产量的问题。全国钢材产量重复计算问题主要有3个方面的原因:
( 1)企业之间产生的重复计算,也属于统计方法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统计的基层单位是企业)。例如,甲企业生产的热轧带钢已作为成品钢材进行了统计,但这种热轧带钢流通到乙企业,进
一步加工成焊管,乙企业也将它统计到钢材产量中。于是,产生了钢材产量的重复计算。
(2)产品品种分类本身存在的重复计算。钢材的不同品种加工程度、环节、阶段之间必然产生重复计算,如焊接钢管、冷弯型钢和冷拔管与板(带)材之间;冷轧钢板(带)和涂镀层钢板(带)与热轧钢板(带)材之间;无缝管与棒材之间等都容易产生类似的重复计算问题。
(3)其它方面产生的重复计算,如有的企业未按照全国规定的"企业钢材产量"的计算方法,而是将企业内部生产线与生产线,或车间(分厂)与车间,或品种与品种之间简单合计;未经企业加工而转销的产品;生产企业之间委托与受托加工而又违反统计制度方法规定进行计算;不符合钢材质量标准,等等。过去为了避免产生钢材重复计算,传统的统计方法采取由企业统计"重复加工钢材",在计算全国钢材总产量时,再将"重复加工钢材"扣除。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钢材流通领域广,钢材来源途径多,因此难以准确地统计出"重复加工钢材"的数量。
鉴于这种情况,新体系的全国钢材产量统计,在继续采用按钢材生产企业的产品产量进行汇总的基础上,为了避免钢材产量的重复计算,将采用按钢材品种原料来源不同进行对比调整的方法。应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数据,新体系规定对每一类钢材都要统计"按原料来源分"的钢材产量,其内容包括:
(1)使用本企业的原料生产的钢材。原料类型包括钢锭、钢坯、钢材。
(2)使用进口原料生产的钢材。原料类型包括钢锭、钢坯、钢材。
(3)使用从其他企业购入的原料生产的钢材。原料类型包括钢锭、钢坯、钢材。
(4)使用来料加工原料生产的钢材。原料类型包括钢锭、钢坯、钢材。
这样,在计算全国钢材产量时,再根据企业生产钢材的原料来源、供料关系,扣除重复计算部分。也就是说,如果生产钢材时所使用的原料为从其他企业购入的钢材、进口钢材及来料加工的钢材,则所生产出的这种钢材的产量要作为"重复加工钢材"考虑,要从钢材总产量中扣除生产这种钢材所用原料的数量。具体计算方法是,按当期生产的这种钢材的产量和成材率,推算出当期购入的原料量,再从钢材总量中扣除。因此,对于焊接钢管、冷拔管、冷弯型钢、冷拔型钢、冷拔钢管、无缝钢管及涂镀层钢板(如镀铝板、镀锌板等)等生产企业要特别注意供坯关系。
全国钢材总产量的计算方法,也适用于各地方钢铁管理部门统计本地区钢材产品总产量。
钢材(或钢坯,下同)合格率是反映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技术操作和管理工作质量的指标,它是指合格钢材产量占钢材总检验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钢材合格率(%)= 钢材检验合格量(吨) ×100%
钢材检验总量(吨)
计算说明:
(l)判定钢材质量的依据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或订货合同中的技术规定。
钢材的质量包括内在和外表质量两个方面。内在质量是指物理性能、金相组织和化学成分等;外表质量是指外形、规格、表面光洁度和色泽等。
(2)凡是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内控标准和技术协议生产的钢材,均应进行质量考核。
(3)产品经判定,可分为合格品、改判品、不合格品。
1)合格品:凡按合同、计划生产,并经检查判定符合国际标准、国标、部标以及不低于国标、部标水平的企业内控标准和技术协议的钢材。
2)改判品:凡不符合原计划产品标准,但符合其它产品标准的钢材。改判应遵循高改低的原则(如优质碳素钢改普碳钢、专用钢改一般用途钢)。
3)不合格品:经技术监督部门最终检验判定,达不到质量标准和技术协议的钢材。
(4)钢材检验合格量是指生产的钢材经检验部门检验,质量完全符合标准或订货合同中的技术条件或协议规定的合格品重量。它包括合格品和改判品的产量。
1)合格钢材产量的计算口径应和钢材产量的计算口径基本相符。但合格钢材产量中不包括新试制和科研产品。
2)如发生用户退废时,应在退废发生月的当月及累计合格钢材产量中扣减用户退货量。用户包括跨出本生产部门的下道工序生产部门。
(5)钢材检验总量是指钢材轧出后送到检验台的总重量,包括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但不包括轧后判定属于原料质量不良造成的废品,这部分废品应返回上工序(炼钢车间、开坯车间或热轧车间)参加计算;也不包括中间废品。即从钢料入炉起(如工艺规定坯料需经剪切入炉的从剪切起)直至钢材送检前的一切废品,包括烧坏的坯料,压延、矫正、剪切、热处理、酸洗等废品以及"掉队"后不明炉号、钢种的废品。
钢材检验总量= 钢材合格量十钢材不合格量
钢材合格量= 报告期内实际检验合格量一下厂和用户退废量
钢材不合格量= 送检钢材中的废品量十下工序(厂)和用户退废量
(6)原料质量不良造成的废品是指钢锭或上道工序产品来料质量不良,经过轧制生产后造成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又不能精整成合格品而致废的产品,在扣除这类废品量时,必须先由检验人员判定,并通知供方。
(7)判定属于轧制或加工责任的下工序(厂)退回废品和用户退货废品(从成品发货日期算起不超过12个月),均于判定月内按理论成材率的倒数计算废品量冲减产量。
(8)外来坯(锭)料委托加工成钢材的,应单独计算合格率
(9)下列产品不参加质量考核:
1)列入公司(厂)科研或试制计划的新产品。
2)列入公司(厂)新技术、新工艺、试验计划的老产品,确因试验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
(10)钢材合格率要分钢材大品种填列。
钢材质量等级品率是质量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指标之一。该指标是反映我国工业产品质量水平及变化情况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钢材质量等级品率 G= a1×p1+a2×p2+a3×p3 ×100%
P
式中a1 ——优等品加权系数为l.5;
p1——优等品产量;
a2 ——一等品加权系数为1.0;
P2——一等品产量;
a3 ——合格品加权系数为0.5;
P3——合格品产量;
P——报告期总产量。
钢锭成材率是反映钢材生产过程中原料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指合格钢材产量占钢锭总消耗量的百分比。它可以区分为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和分步成材率。
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投入产出法),是指产品从第一道加工工序投料起直至最后一道加工工序结束止的全过程(包括各个环节生产经营周转损失)的成材率,它反映了企业整个钢材生产过程原料的利用程度,适用于企业与企业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进行对比,同时也为省(市)冶金厅及国家汇总综合成材率提供基础数据。因此,凡产钢、轧材的企业和省(市)冶金厅,都要计算本单位自产钢轧材的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
分步成材率,是指本工艺过程从投料到产成品的成材率(扣除本企业内部的重复用料),它只反映本工艺过程原料的利用程度,适用于同工艺、同品种之间的对比。
钢锭成材率的计算公式为:
钢锭成材率(%)= 合格钢材产量(吨) ×100%
钢锭耗用量(吨)
计算说明:
(1)全国各企业生产钢材耗用原料的起点(钢锭、钢坯或钢材)和产品的止点(钢材、钢坯)不同,加工方法不同。为了反映各企业不同加工方法及最终产品成材率,便于省(市)、国家逐级汇总综合成材率,要求各企业计算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的分步成材率。
(2)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的子项包括钢锭经一次加工直接成材、钢锭经开坯后再经一次或多次加工成材以及钢锭经重熔冶炼后再加工成材这3个部分的钢材量,但不包括还未完成锭到材全过程的产品。在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中,还应按钢材大品种分列锭一材分品种成材率。
计算钢锭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的钢材(包括试制合格新产品、试验的钢材)产量必须与上报的钢材产量相一致,并使母项的钢锭消耗总量与子项的合格钢材量(上报钢材产量)相对应,特别是多工序轧制的企业,钢锭或钢坯经多次加工,生产周期长(上下工序、车间又有供料关系),还要包括经营周转过程的消耗,如加工前的剪切损耗、半成品乱垛报废、混号、运输丢失等,这些经营周转损失,在购坯轧材的单位是客观存在的,应视为原料的消耗。
为了使得母项的钢锭消耗量和子项的钢材产量相对应,需采用流动卡片制,用成品跟踪推算法计算成材率。这种方法不仅能算出本工序的分步成材率,还可以推算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工序的成材率,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计算方法,对于钢材品种、规格复杂 的企业更合适。
成品跟踪推算法是指本企业最后不再进行加工的钢材,由最后一道工序逐步往前一道工序(工艺)推算,直至钢锭为止,其流程为:
跟踪流程按下面箭头右方向进行;推算流程按下面箭头左方向进行:
三次材 二次材 一次材 钢坯 钢锭
(3)分步成材率,按原料起点和产品止点的不同,分别填报以下分步成材率:
l)锭→材直接成材率(钢锭经1次加工直接成材),其计算公式为:
锭→材直接成材率(%)=合格钢材产量(吨) ×100%
钢锭耗用量(吨)
2)锭→坯成坯率(1次开坯成坯率),其计算公式为:
锭→坯成坯率(%)= 合格钢坯产量(吨)×100%
钢锭耗用量(吨)
3)坯→坯成坯率(2次开坯成坯率),其计算公式为:
坯→坯成坯率(%)=合格钢坯产量(吨)×100%
钢坯耗用量(吨)
4)坯→热轧材成材率(将钢坯进行热加工成材),其计算公式为:
坯→热轧材成材率(%)= 合格热轧材产量(吨) ×100%
钢坯耗用量(吨)
5)热轧材→冷加工材成材率(将热轧材作为原料,进行冷加工),其计算公式为:
热轧材→冷加工材成材率(%) = 合格冷加工材产量(吨) ×100%
热轧材耗用量(吨)
(4)连铸坯成材,可视作钢锭成材计算成材率,即连铸坯未经开坯直接成材的称锭→材直接成材率;连铸坯经1次开坯的,称锭→坯成坯率;经2次开坯的,称坯→坯成坯率;开坯后再成材的,称坯→材成材率。
(5)特殊钢厂对钢锭、钢坯需要剥皮后再轧制的,其剥皮损失要计入投料量内,即应以剥皮前的钢锭、钢坯重量作为投料重量。对于第1次冶炼合格钢锭经重熔后再轧制的,以第1次冶炼合格钢锭重量计算其锭→材成材率。
(6)外来钢坯、外来重复加工材或戴帽镇静钢锭需经切割头、尾及剪切轧制的,其切头切尾的损失、切除帽口重量、短尺料以及剪切损耗均应包括在投料量内,一起计算成材率,不得扣除。
(7)实行负偏差轧制的成品钢材,凡进入流通领域或消费领域的产量,若能进行实物计量的,应按实物计量计产,若不能进行实物计量的,应按理论重量计算;凡作为下工序再加工原料的,
其产量按实际重量计算,投料量一律按实际重量计算。
(8)判定属于炼钢责任造成的废品(包括退货废品)和回收利废坯轧成的钢材或成材利用,不参加成材率计算。
(9)在不具备从炼钢到成材生产的企业,即用购入坯料进行2次加工或多次加工的,要注明是购入坯、购入材生产的钢材的字样,并注明来料单位,以便省(市)冶金局及国家冶金局汇总综
合成材率时,扣除重复用料因素。
(10)外来锭(坯)料委托加工成钢材的,应另计算成材率。
(11)为使全国各企业生产的镀(涂)层钢材(如镀锡板、镀锌板、涂塑管等)成材率具有可比性,对镀(涂)层钢材工艺成材率的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镀(涂)层钢材成材率(%)= 合格镀(涂)层钢材产量(吨) ×100%
原板(管)投料量(吨)十理论用镀(涂)料量(吨)
理论用镀(涂)料,如锡、锌、塑料等,以每平方厘米理论用量乘以板、管面积推算得出。
(12)计算实例介绍
钢锭成材率用跟踪推算法计算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
【例1】某重点企业报告期产合格大型材12834吨,其中沸腾钢材2921吨,镇静钢材9913吨,耗坯量从基层报表查到,共计是13114吨,其中沸腾钢材耗坯3085吨,镇静钢材耗坯10029吨,大型材耗用的坯料系由该企业一、二两个初轧厂供给。计算大型材成材率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1步,根据一、二两个初轧厂各自的成坯率计算出两个厂总的成坯率;
第2步,根据总的成坯率推算消耗的钢锭总量;
第3步,以大型材产量与推算出的钢锭总量进行对比,得出大型材综合成材率(见表2-5-4)。
表2-5-4初轧成坯率推算表
初轧钢坯名称规格 |
钢坯产量(吨) |
初轧成坯率(%) |
推算钢锭量(吨) |
一初轧厂 沸腾钢:矩形坯262毫米×257毫米 矩形坯158毫米×162毫米 |
71 |
93.45 |
(3)=(1)÷(2) |
2122 |
94.58 |
76 |
|
镇静钢:矩形坯262毫米×1257毫米 矩形坯158毫米×162毫米 方坯220毫米 低合金钢矩形坯262毫米×257毫米 低合金钢矩形坯158毫米×162毫米 |
495 |
84.48 |
2244 |
995 |
87.82 |
586 |
|
2619 |
86.24 |
1133 |
|
482 |
81.35 |
3037 |
|
261 |
87.21 |
593 |
|
小计 |
7045 |
88.42 |
299 |
二初轧厂 沸腾钢:大方坯 镇静钢:大方坯 |
976 |
92.63 |
7968 |
5194 |
84.70 |
1054 |
|
小计 |
6170 |
87.20 |
6132 |
合计 |
13215 |
87.20 |
15154 |
其中:沸腾钢坯 |
3169 |
93.92 |
3374 |
镇静钢坯 |
10046 |
85.28 |
11780 |
表2-5-4中大型材耗用初轧坯的成坯率为87.20%,其中沸腾坯93.92%,镇静坯85.28%,由此推算大型材耗用的钢锭量:
钢锭消耗总量 = 钢坯消耗总量13114吨 =15039吨
初轧坯成坯率87. 20%
沸腾钢锭消耗量度= 沸腾钢坯消耗量3085吨 =3294吨
初轧沸腾坯成坯率93.92%
镇静钢锭消耗总量 = 镇静钢坯消耗量10029吨 = 11760吨
初轧镇静坯成坯率85. 28%
大型材综合成材率(%)= 12834÷15039 ×100%= 85. 54%
沸腾钢材成材率(%)= 2921÷ 3294 ×100%= 88.68%
镇静钢材成材率(%)= 9913÷ 1760×100%= 84.29%
【例2】三次材焊接钢管成材率计算。焊接钢管产量9712吨(全部是沸腾钢材),焊管产量消耗的原料是冷轧薄板厂生产的热纵剪钢带;热纵剪钢带所耗用的原料是半连续轧板厂生产的薄板卷;薄板卷所耗用的原料是二初轧厂生产的钢坯。
其计算方法为:
焊接钢管产量÷焊接钢管成材率= 热纵剪钢带耗用量
热纵剪钢带耗用量÷热纵剪钢带成材率= 薄板卷耗用量
薄板卷耗用量÷薄板卷成材率= 钢坯耗用量
钢坯耗用量÷钢坯成材率= 钢锭耗用量
焊管综合成材率(%)= 焊接钢管产量(吨) ×100%
钢锭耗用量(吨)
计算步骤:9712吨焊接钢管产量消耗的热纵剪钢带量,可以直接在基层报表中查到,为10540吨,耗用钢锭量计算如下:
10540吨÷92. 93%(热纵剪钢带成材率)= 11342吨
11342吨÷ 97.27%(卷板成材率)= 11660吨
11660吨÷92.96%(初轧坯成坯率)=12543吨
焊管综合成材率(%)= 9712÷12543×100%= 77. 43%
用连乘法计算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对一些不具备采用成品跟踪推算法计算成材率条件的单位,
暂可采用连乘法计算成材率。同时,在计算中要注意消除重复因素。
例如,某省冶金厅汇总各厂上报的最终产品成材率时,有如下重复生产关系:
该厅所属甲厂中型开坯,将其中一部分钢坯卖给乙厂,其成坯率为88.50%;乙厂将这部分钢坯热轧成钢带,又将其中一部分作为重复材卖给丙厂,其成材率为90.40%,丙厂最后冷轧成冷轧
钢带560吨,其成材率为87.50%。省厅汇总时,应首先求得冷轧成品钢带的成材率:88. 50% ×90. 40%× 87. 50%= 70. 00%,然后用产量按成材率水平推算投料量:560吨÷70.00%= 800吨;将冷带的产量、投料量分别加到该厅的产量和投料量中去(即子、母项),与此同时,还要在汇总表最终产品的有关成材率项目的数字中相应扣除甲厂锭一商品坯成坯率的产量708吨(即800吨×88.50%=708吨)、投料量800吨;扣除乙厂买入坯→出重复材成材率的产量640吨(即708吨×90.40%=640吨)、投料量708吨;扣除丙厂买入重复材→成品钢成材率的产量560吨(即640吨×87.50%=560吨)、投料量640吨。以此来逐一消除重复因素后,即可求得全省范围内的各项最终产品成材率。
钢材物料消耗是指生产1吨合格钢材所耗用的某种物料数量。单位消耗量越低,说明物料利用程度越高。在钢材生产中,一般统计以下几种物料消耗:
(1)轧钢工序单位能耗,是指每生产1吨合格钢材需耗用的各种燃料及动力折合为标煤的数量。
其计算公式为:
轧钢工序单位能耗折标煤量(千克/吨)=
(全厂燃料及动力等耗能总量-余热回收外销量)(千克/吨)
合格钢材产量(吨)
其中:1)煤炭消耗,是指每生产1吨合格钢材需用的煤炭量。其计算公式为:
煤炭消耗(千克/吨)= 煤炭消耗量(千克)
合格钢材产量(吨)
2)重油消耗,是指每生产1吨合格钢材需用的重油量。其计算公式为:
重油消耗(千克/吨)=重油消耗量(千克)
合格钢材产量(吨)
3)燃气消耗,是指每生产1吨合格钢材需用的可燃气(如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城市煤气、天然气等)量。其计算公式为:
燃气消耗(吉焦/吨)=燃气消耗量(吉焦)
合格钢材产量(吨)
4)电力消耗,是指每生产1吨合格钢材需耗用的电量。其计算公式为:
电力消耗(千瓦·时/吨)=电力消耗(千瓦·时)
合格钢材产量(吨)
(2)轧辊消耗,是指每生产1吨合格钢材需用的轧辊量。其计算公式为:
轧辊消耗(千克/吨)= 轧辊消耗量(千克)
合格钢材产量(吨)
计算说明:
(1)各种能源耗用量包括开坯、热轧、冷加工、锻挤压等各个生产环节最终产品的燃料、动力耗用量;
(2)原油、重油、煤、煤气、天然气等各种燃料有实测数据的,按实测系数折合成标煤;无实测数据的按规定系数折合成标煤;
(3)电力消耗,是指钢材生产过程的全部用电量,其中包括热处理、压缩空气、氮气、蒸汽、冷却水等介质系统的用电,但不包括大修理及非生产用电。
(4)轧辊消耗是以光辊(即加工孔型前的轧辊)重量按车削分摊耗用量分摊计算。例如:某轧钢厂领用新辊,其光辊重27.54吨,按工艺规定可车削使用6次,则每车削1次就要计算消耗4.59吨(即27.54吨/6);若中途断辊,则应将尚待分摊的数量在断辊月一并计算,如轧辊在使用到第4次时,发生断辊,除应分摊的本次消耗4.59吨外,还要加上后两次待摊的9.18吨(即4.59吨×2);反之,超过工艺定额次数继续使用时,则超定额使用部分不再计算消耗。为正确计算轧辊消耗,必须建立健全轧辊的管理制度。
(5)各省冶金厅(局、公司)和各钢铁企业综合部门在汇总计算标煤消耗、煤耗、油耗、电耗时,均应以最终产品产量作为计算依据,而不能以轧制量或加热量来计算,这样可以和产量计算保持口径一致。如某省厅报告期钢材产量为20万吨,其中12万吨钢材耗重油6000吨,单耗为50干克/吨,该厅在计算全省钢材平均油耗时,应以全厅产量作为计算母项,其平均单耗应为30千克/吨(即 6000吨÷200000吨)。
(6)计算单耗的产品,只限于正式投产的产品。试制阶段的新产品、科研产品以及正式投产以前试验生产的产品,不计算单耗指标。
轧(锻)钢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是反映轧(锻)钢工人在生产劳动中所取得的以钢材实物产量表示的劳动效率指标。它是指平均每个工人及学徒在报告期内所生产的合格钢材(坯)数量。其计算公式为:
轧(锻)钢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 = 合格钢材(坯)产量(吨)
轧(锻)钢工人及学徒平均人数(人)
计算说明:
1)轧(锻)钢工人及学徒平均人数,是指报告期内轧钢厂(车间)平均拥有工人及学徒的人数。平均人数按报告期不同,分为月平均人数、季平均人数、半年平均人数、年平均人数。
(2)工人及学徒包括从原料工序开始到成品入库止,轧钢厂(车间)内所有从事直接生产和辅助生产的全部工人和学徒。工人及学徒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
轧(锻)钢机平均小时产量是反映轧(锻)钢机能力和轧(锻)钢工人操作技术水平的指标,它是指轧(锻)钢机每小时平均轧制(锻造)合格产品的数量。其计算公式为:
平均小时产量(吨/时)= 轧制(锻造)合格产品的数量(吨)
实际作业时间(时)
计算说明:
(1)要分轧机规格统计小时产量,若兼有开坯、轧材任务的开坯机,应再分"开坯小时产量"、"轧材小时产量"统计。
(2)钢材(坯)轧制(锻造)合格品产量= 本期实际轧制(锻造)量一现场检验废品量(不包括中间废品)。
轧(锻)钢机日历作业率是反映轧(锻)钢机设备在日历时间内利用程度的一个指标,它是指轧(锻)钢机实际工作时间占日历时间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日历作业率(%)= 实际作业时间(时) ×100%
日历时间(时)
计算说明:
(1)实际作业时间是指设备的实际运转(开动)时间,包括试小料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间隙、空转时间。锻锤的实际作业时间包括不超过5分钟的从炉内取料、换垫板、摔子、换二层砧子的时间,超过5分钟的上述时间,其超过部分应计算为停工时间。高速线材轧机多路轧制时,子项应按各路实际作业时间加总计算。
(2)日历时间是指报告期全部日历时间,不论设备是否开满3班,也不论公休、假日是否开动,均按报告期的日历天数×24时计算。2套设备轮换开动的,应按2套设备计算。高速线材轧机设计为多路轧制时,母项应按该机最多可轧路数计算。
初轧热锭率是指初轧生产中入炉热钢锭占入炉钢锭总量的百分比。
其计算公式为:
初轧热锭率(%) = 入炉热钢锭量(吨) ×100%
入炉钢锭总量(吨)
初轧入炉热锭平均温度是指初轧生产中入炉热钢锭实际达到的平均温度。其计算公式为:
入炉钢锭平均温度(℃)=各炉入炉热钢锭温度(℃)之和
入炉热钢锭炉数(炉)
计算说明:计算各炉热锭温度按第1只热锭装炉时的温度和最后1只热锭装炉时的温度平均计算。
计算要求:
(1)钢压延加工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按钢压延加工综合指标、热轧钢材、冷加工钢材、锻(挤)压钢材4部分计算;
(2)钢压延加工综合指标只计算钢材合格率、钢锭成材率、轧钢工序单位能耗、轧机日历作业率4项综合指标;
(2)初轧坯要计算初轧热锭率、初轧入炉热锭平均温度;
(4)其它各部分要计算除初轧热锭率、初轧入炉热锭平均温度两项之外的各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