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去产能大背景下,债转股逐渐升温,“债转股概念股”甚至成为股市炒作对象。我们认为,债转股应坚持市朝、法制化的处置方式,债转股选择企业对象的原则应坚持救急、救优、救壳,严防那些僵尸企业特别是过剩行业中的僵尸企业借债转股复活。
从1999年以来的上一轮债转股的情况看,债转股企业、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人、以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为主的实操者作为债转股操作主体,对债转股“救助谁”“怎么救”进行了行政化与市朝的实践。债转股在某些领域当中、某些企业身上获得一定成功。
从债转股较为成功的案例看,多是以时间换空间,让短期负债成本高企、遇到暂时性困难、长期发展前景仍存、行业发展优势明朗的“假死”企业,通过债权转股权、优质资产置换等方法渡过难关。
“救急”“救优”“救壳”,是成功的市朝债转股的主流。而上一轮债转股中最大的问题,恰恰是转股对象选择和转股定价行政化。有些企业属于应淘汰的产业,经营管理又比较差,甚至已是僵尸企业。但由于是非市场定价,不少企业认为债转股是“免费的午餐”,也挤进来了。对这类企业债转股相当于变相加剧了重复建设,阻碍和延缓了市场出清。由于转股后企业经营并未得到改善,一部分最终还是破产倒闭了。
当下,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中的僵尸企业隐性风险极大。目前僵尸企业的生存方式,很大程度上是靠银行借新还旧这个“呼吸机”来维持,这些企业不具备长期生存发展的前景,即使短期通过债转股救助也无法实现以时间换空间。
从银行的角度看,一旦对产能过剩行业中僵尸企业实施债转股,不良债权很有可能转换为没有股息回报的不良股权,将进一步加大银行风险。
从国内上市银行2015年年报中可以看到,钢铁煤炭等行业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并非最高,关注类贷款也不突出。这其中的奥秘,是银行大多采劝倒贷”的方式给企业输血。但这不仅加剧了企业的风险,而且一旦停止“输血”,将债权换为股权,银行利润和资本金充足率将面临严峻考验。
可见,如果对产能过剩行业中的僵尸企业盲目进行债转股,一则保护落后,不利于去产能;二则僵尸企业自身固有实质性问题不能因为转股而解决;三则僵尸企业转股后,银行可能形成风险不降反升的局面。
在这一背景下,当下债转股“该救谁”“怎么救”不应成为新一轮“选择困难”。以市朝、法制化方向推进的债转股不宜针对僵尸企业。
坚定市朝、法制化的处置思维,一方面要防止银行设计出“借钱可以不还”的逆向选择制度。实际上,国内不少商业银行都希望借助债转股保住其自身巨额利润,此前还有声音称银行要通过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但是如果银行自己拥有不良资产处置机构,那就等于企业在贷款时就知道存在一个债务转成银行持股的“后门”,这种“借钱可以不还”的风险,对社会道德的底线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对银行和企业都会造成逆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