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政府获悉,济南市近日出台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大力支持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其中对实缴注册资本30亿元(含)以上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或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含)以上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将补助1500万元。
据介绍,为培育和发展私募投资业,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济南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落户补助、增资补助和办公用房补助。
除对实缴注册资本30亿元(含)以上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或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含)以上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补助1500万元外,济南市明确,对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可享受最高5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对租赁办公用房的最高可享受2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
济南市还规定,对实缴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的公司制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募集资金5亿元以上的合伙制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便可享受落户补助。落户补助最高达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