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由化发展越快,监管所划定的边界就应该越明确,执行起来就应该越严格。
证券市场自由化可以有效解决当下“上市与非上市企业信用双轨”的问题、政府-银行-产业的连带关系阻碍经济结构转型的问题、银行业系统性风险问题、资本项目开放的前提和基础问题。
有多自由的市场就要有多严格的监管。
要给金融自由化划定明确的边界,什么需要管?涉及吸收公众资金的领域与有系统性风险的领域都是必须要管的;用什么管?用明确的制度安排,上市制度、退市制度、股指期货个股期权的相关制度、董监高减持问题、分红制度、借壳上市跨界并购相关制度、内幕交易及操控股价等问题都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也都需要尽快给市场一个关于制度安排的明确预期;管的目的?制度安排的最终目的就是争取让好资产有个好价格,差资产付出应有的代价。
明确金融自由化边界后,就需要构建与其匹配的金融市场监管架构。大致思路就是要从现在的“一行三会”模式过渡到“宏观审慎”加“功能监管”加“行为监管”的模式。统一监管有三个层次,最高层次的就是“宏观审慎监管”,这块一般都是央行来主导,包括货币政策的制定、汇率风险的控制、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监督和防范、外部冲击的对策一系列问题;第二层次是“功能监管”,这对应的是目前的“机构监管”,功能监管是对金融产品的基本功能而不是金融机构的业务分工来确定相应的监管规则;第三层次是行为监管,行为监管就是要致力于提高金融效率的行为监管目标,包括金融消费者保护、促进公平有效竞争、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诚信建设和减少金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