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301调查”法律事实依据受到质疑 - 国外宏观宏观经济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宏观经济 > 国外宏观宏观经济 > 正文

美对华“301调查”法律事实依据受到质疑

2018-04-08 10:19:35   来源:   

美国中美研究中心知名学者苏拉布·古普塔4月5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华“301调查”报告在知识产权等领域指责中国,此举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纯属“欲加之罪”。

古普塔表示,近年来,美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对中国的指责甚嚣尘上。但这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即中国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政策做法究竟是否违背了国际法责任,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古普塔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每年都发布有关全球知识产权问题的“特别301调查”报告,“深入广泛地关注”中国。

他认为,如果中国明显违反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法,该办公室一定会把中国诉到世贸组织,但过去12年中,美国在世贸组织对中国提起诉讼22次,没有一次涉及知识产权,因为“美国从未能充分证明中国违反了世贸组织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

古普塔指出,美方强调只遵守自己已签署的世贸组织条约及其涉及的权利和责任,“一点都不能多”。那么,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美国应该推己及人,“中国也没有义务承担世贸组织相关规定之外的责任和义务”。

古普塔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仍选择以“301调查”为依据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关税,这种单方面做法“鲁莽而不智”,也是对相关国际法律与规则“严重不敬”。

本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301调查”结果公布拟加征关税的中国商品建议清单,涉及每年从中国进口的价值约500亿美元商品。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已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301调查”,考虑对从中国进口的额外1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是否合适。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