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经济思想与经济史研究所所长韦森最近撰文指出,市场经济离不开货币。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几乎每天都与各种各样的货币打交道,而货币的本质可以看成是一种可转让的债或可转让的信用。
韦森指出,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是把货币当作一般商品等价物的一种特殊商品,大多数经济学家把货币理解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并认为具有五种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到了现代社会,经济越来越货币化,货币也越来越虚拟化了。
实际上,硬币和通货只不过是货币的表征。到今天,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中,硬币和纸币只是各国货币总量的一个很小的部分,因而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不再具有实物形态了,更谈不上是什么一种“特殊商品”了。
作者通过引用凯恩斯、弗里德曼和曼昆这些经济学家所喜爱谈的雅浦岛上的石轮“费币”的例子,指出我们看到的是一幅与传统的货币理论所描绘的货币的起源和本质完全不同的图景。这种有关货币的不同的观点——亦可称为原初的货币概念——的核心是信用(credit)。
把货币的本质看成是一种可转让的债或可转让的信用,这是对货币本身最深层的理解。
近代以来已有很多经济学家从可转让信用和债务清偿的角度来认识货币的本质,这一点可惜并没有被主流经济学家的理论分析所接受乃至所注意。
从大范围的人类社会的货币制度史来看货币,就会发现人类社会经济运行中的一些深层次的东西。把货币看成一种债,一种可转让的信用,一种支付承诺,用现代制度经济学的话来说是一种“债务支付契约”,就会发现许多之前看不清楚的人类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则。
纸币时代,尤其是到了现代网络社会,政府印制或发行货币的成本几乎小到可以忽略不计,那么,每当央行向社会经济体发1元钞票,或通过电脑网络向市场投放1元基础货币,那就等于向社会征1元的“铸币税”,或者说欠全社会1元的债。
文章指出,如果从货币的可转让信用和债务的本质来看待货币,我们不但会发现任何国家和朝代的政府不但从社会中征各种各样的税和费之外,还通过铸造、印制和通过电脑网络来投放基础货币来征一种铸币税,或者换个角度看,是政府欠全社会一种不必归还的债。
从可转让信用和债务的本质来认识货币的功能,也许可以让我们看到许多囿于传统的货币理论所看不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