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应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范围,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安国俊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意见》的出台将给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和地方债市场的发展带来机遇。在投融资改革中,建立绿色金融与地方债市场双引擎是可以操作的方法。
建立统一规范的绿色金融市场
安国俊表示,目前,“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生态文明”已逐步成为社会各方的共同愿景,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普惠的民生工程。2015年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了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总体规划。“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发展绿色金融。
在安国俊看来,资金瓶颈是绿色低碳发展的一大挑战,中国的绿色增长之路迫切需要金融创新来化解资金瓶颈。“在经济新常态下,环保产业面临财政投入、模式创新等多重挑战,应运用好政府和市场的双轮驱动,推动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PPP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理念,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积极性。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推动经济发展也是创新路径。”
安国俊认为,中国应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包括银行绿色转型、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担保体系的构建,满足多元多层次的投融资需求,提高市场整体竞争力。如何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提供融资支持(包括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担保支持)、财政税收支持、金融服务支持等,值得政策制定者深入研究。
建立PPP模式的绿色产业基金
“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绿色产业基金的发展应该达成共识。”安国俊称,建立公共财政和私人资本合作的PPP模式绿色产业基金,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积极性,是推动绿色基金发展的路径,包括区域环境保护基金、流域水环境基金、土壤修复产业基金、雾霾治理产业基金等。
在实践中,已有以地方财政投入启动资金,引入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成立的绿色产业基金。比如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内蒙古环保基金、江苏PPP融资支持基金。安国俊称,应有效发挥当地政府在资金筹集和投向等方面的政策引导作用。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空气污染治理、城市园林绿化等行业领域的政策应细化和落地,可通过放宽准入、减免税收、补贴和土地政策等来支持绿色产业基金的发展,包括健全财政对绿色贷款的高效贴息机制,通过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公开透明方式完善收益成本风险共担机制。
安国俊建议,应该以绿色产业基金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化和国际合作的进程。目前,亚投行、丝路基金、亚洲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在推动“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方面更强调环保因素,绿色投资与全球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相辅相成。未来可以考虑运用PPP模式,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进行绿色投资。
应积极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意见》中提到“发展直接融资,支持省级政府依法依规发展政府债券”,安国俊建议,作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的渠道,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应成为重中之重。
安国俊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市政债的发行可以很好地解决地方政府城镇化环保产业投融资的问题。“未来我国地方政府如何通过绿色市政债的发行,引导投资到绿色基础设施和环保等产业,创新推进绿色城市化的发展,值得从不同层面探讨。”
安国俊称,在经济新常态下,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及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地方政府投融资与信用体系已成为发展战略中的因素。这是因为全球财政分权化的趋势,加上全球化、资本流动及金融市场发展等因素,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快速城镇化进程下大规模基础设施融资的需要。应将投融资责任更多从中央政府转移至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必须强化预算管理和债务风险管理,引导民营资本投资公共服务部门和基础设施,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推动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安国俊表示,考虑到我国各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和金融生态环境存在巨大差异,未来地方政府发债必须遵循渐进的原则,逐步完善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规模控制、信用评级、风险预警、偿债基金、危机化解等为手段的风险监控框架体系,在政府层面为有效防范市政债券风险提供源头性保障。从金融市场发展的角度,要完善发行与定价机制、机构投资者层次、投资项目管理与评估、信用增进与保险、担保机制、监管的协调机制等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