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楼继伟最近一番“义无反顾开征房产税”的言论触动了市场的敏感神经。那些等着房价下跌的人士对此欢呼雀跃,而手中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则不免有些忧虑。
“义无反顾”表明的是一种姿态,而姿态后面是决心。这话从财政部长嘴里说出来,确实给人一种房产税非开征不可,且不久即要出台的印象。有消息就说,房产税最快将在明年年底推出。不过,冷静想一想,还是不要高兴得太早。
房产税不是一个新东西。对于是否开征房产税,财政专家和经济学者有两种看法,一是认为在目前状态下,不宜出台房产税;一是赞成出台房产税,但应该谨慎,要满足一些必要条件。
上述两种看法其实差别不大。不赞成开征房产税的学者,前提也是认为目前不具备开征条件。理论而言,住房作为百姓一种最重要的不动产财富,理应征税。从世界各国来看,多数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房产税作为一个税种,甚至是主要税种。
然而,学者们为什么又不赞成贸然开征呢?原因在于,它既涉及到复杂的利益调整,也与信息收集和征管能力有关,同时,开征的时机和方式也要把握好。此外,还有立法的问题。
住房既然是大众最重要的财富,那么当然存在着利益博弈。简单地说,没房的人和低收入者希望开征房产税,有房的人和高收入者则反对开征,尽管两者的利益诉求相反,但思维却是惊人的一致,都认为房产税的开征会降低房价。
除了这两个群体的博弈外,政府与民众以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房产税上也存在矛盾甚至对立。从政府来看,出台房产税的目的可能有多样,楼继伟就表示,改革房地产税制,更好地解决包容性,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中国社会近年贫富差距的扩大,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住房带给人们的收入不一样。政府因此希望开征房产税能缓解收入差距。然而,不管政府抱有何种目的,一个税种的开征,首先体现为税收的增加。政府增加收入,作为整体的民众就必然减少收入。故政府和民众之间在房产税上存在矛盾。
这很正常,逻辑上讲,任何税种的征收都会带来政府和民众的矛盾。不过,在房产税问题上,中国的特殊之处在于,政府还在征收土地出让金,此外,与房地产有关的间接税也很多,如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教育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两块收入保守估计,占到房价的50%。换言之,房价的一半被政府以各种形式拿走了,这也就是中国房价为什么高居不下的根源。如果再在这基础上开征房产税,就显得非常不合理了。国外没有土地出让金,而且有关间接税也没有中国这么多。
所以,要开征房产税,就至少必须把土地出让金取消,否则就是双重征税。那么,土地出让金会不会取消?这又涉及到央地关系及其博弈。
从房产税的税种属性及其他国家的经验看,房产税被当作地方税种,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源问题。所以在发达国家,地方主要依赖房产税。中国开征房产税的一个目的,恐怕也是为地方寻求一个稳定的财源,因为目前这种依赖土地出让金来筹集地方收入的方式,是不稳定和可靠的,甚至带有点竭泽而渔。但是,在中央集权的状况下,房产税是作为地方税种还是作为中央税种或者中央地方共享税,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是后两者,地方肯定就没有积极性去取消土地出让金。
上面分析了房产税涉及到的各种利益关系。再从信息收集和征管能力来看,房产税的开征需要建立一套信息系统和有公信力的估值体系,而现在这方面还很薄弱,现有的征管能力也很弱,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征集系统,提高和加强征管水平,没有几年是不行的。
另外,经济下行和去库存压力也使得地方政府特别是一些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的政府没有动力去推动房产税。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没有去库存压力,房价也高,理论上是推出房产税的合适时机,但也正因为它们不缺钱,所以不会有动力去推动房产税。
退一步,若开征房产税,会打压房价吗?从国外及中国自己的经验看,很难。原因是买卖双方的议价能力不一样,房产税的开征很可能把这部分税收计入房价,从而转嫁给买家,就像国五条增加的20%的个税由买家承担一样。
其实,中国民众的自有住房率比许多国家都要高。如果我们不光盯着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在大多数三、四线城市,尤其是县城,很多普通民众都拥有二、三套及以上住房。假如开征了房产税,无论从量还是从价征,对很多普通民众来说都是不利的。
总之,房产税涉及到大众的切实利益,在上述问题没有大体得到解决前,最好是缓一缓,宁可慢些也不要为了补财政窟窿而匆忙推出。从这个意义上说,财政部长的“义无反顾”只能理解为表示一种决心,而非给定一个开征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