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专车如何才能“转正”的问题依然是关注焦点。
2015年10月,被解读为专车新政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至今没有出台正式方案。今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需要回答的第二个问题就是:专车新政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啃的“硬骨头”?
杨传堂的回答是,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网约车管理的两个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等部门对这些意见逐一进行分析,认真研究和吸纳,又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对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深入研究,对相关政策开展了第三方评估。
而来自专车平台滴滴出行的反馈是对政府部门听到且考虑企业声音感到欣慰。
“此前在对外呼吁中,我们就提到,希望不要沿用过去管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办法来管理专车,也提到,由于城市交通的复杂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鼓励和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在车辆性质、平台、人员和车辆管理等方面,因地制宜,发挥先行先试的灵活性,做差别化探索和各种有益尝试。”滴滴出行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专车新政要“量体裁衣”
按照去年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车辆需取得营运资格,要求网约车车辆应为7座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取得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此外,司机要考从业资格证。如果严格按照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要求,合法的专车必须遵循8年报废的规则。
对于上述引发一定争议的条款,杨传堂坦诚,社会反映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的主要是:网约车审批的程序、许可的条件、报废的年限、劳动合同的问题等。但交通运输部已经对上述政策采取了积极稳慎的态度进行反复研究和合法性论证。
而具体的方案是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自身实现健康发展,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而“量体裁衣”的基础是专车新政依然要求从事专车运营的车辆必须要有营运资格。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这是不合法的。”杨传堂表示,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
而在具体政策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企业、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大家在这点上的认识是共同的,只不过在许可的方式和方法上还有分歧。
两级工作,一级许可
除了专车新政什么时候才能正式落地,网约车必须到县市级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才能获得相应许可的条款这一次也得到进一步解读。
毕竟目前大多数专车运营平台的服务范围都是全国性的,跨地区、跨城市许可设置可能会加重平台的负担。
对此,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在今天的记者会上表示已经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优化,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形成了共识。
而这背后,互联网企业的特点是通过互联网来提供服务,它不分地域,可以跨省、跨区域,乃至全球覆盖,这是互联网企业一个非常大的特点。但由于出租汽车服务和很多网络上的服务是有差别的,所以必须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的特点和城市政府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城市交通管理上的职责来设计这样一种许可。
“根据这两者的结合,我们现在初步的想法是: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出租服务现在是线上和线下的结合,线上的这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就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来进行许可。得到这个许可全网通行,就是全国其他地方不需要再进行许可。线下实体服务,你在南京服务就在南京拿许可,你在杭州服务就在杭州拿许可,所以并没有增加许可,而且简化了工作的程序,更加有利于我们网络平台企业在一个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运营服务。”刘小明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