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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2025-10-14 08:06:19   来源:经济日报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中的多篇著作都对此作出重要论述。比如,《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指出:“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确保我国经济航船乘风破浪、行稳致远》指出:“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解决好缺位、越位问题。有所为,就是要不断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完善市场规则并带头遵守规则,通过坚决惩治腐败、保障公共安全等优化市场环境,着力矫正市场失灵,规范竞争秩序,使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大舞台”;等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科学指引。

  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指出:“要遵循电力市场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这是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同时也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重要基础。我们要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探索实践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指出:“从供给看,我国基于国内大市场形成的强大生产能力,能够促进全球要素资源整合创新,使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最大化发挥。”电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关乎能源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大局。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电力供应,并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助推力。

  为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上的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具有较强的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国内经济循环顺畅,就能推动物质产品增加、社会财富积聚、人民福祉增进,促进国家实力进一步增强,从而形成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作为能源转换和利用的关键环节,电力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支撑。如果电力市场体系出现分割,不仅会抬高资源配置成本,也将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效果,进而影响国内经济循环。当前,我国新能源装机比重快速提升,电力负荷持续增长,叠加极端天气影响,电力系统运行面临深刻挑战。能源安全、绿电消纳、价格机制等难题,难以在小区域、局部范围得到有效解决。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既有助于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也有助于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比如,从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看,这有利于破除各级电力市场之间的交易壁垒,加强多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完善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入市的政策机制,推动电力市场制度规则不断完善,实现电力市场公平竞争与高效治理;从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看,这有利于推动包括电力市场在内的市场基础设施高标准联通,为电力等资源的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创造有利条件,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从统一要素资源市场看,这有利于在更大区域、更大范围解决能源安全、绿电消纳、价格机制等问题,进而加快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和国内大循环畅通;等等。总的来看,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能够打通能源产供销用全链条,以市场化方式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的优化配置,进而为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重要支撑。

  为我国在复杂国际环境下保持能源安全与经济稳定筑牢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不是封闭的国内单循环”;在《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中指出:“国内循环越顺畅,越能形成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引力场,越有利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越有利于形成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当前,清洁低碳化、数字智能化、互联互通成为全球能源体系主流趋势,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加快电力市场一体化进程,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能源安全水平。我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能够以市场化机制释放需求潜力,带动新能源、储能、智能电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显著提升能源体系韧性和风险抵御能力。同时需要看到,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不是封闭的。随着我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我国电力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在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同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推动能源电力领域制度型开放,既有助于扩大我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也能够以电力项目带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互利共赢,为我国在复杂国际环境下保持能源安全与经济稳定提供坚实基础。

  有利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中指出:“我们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并从中创造新的增长点”;在《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中指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我国在这方面的潜力相当大,可以形成很多新的经济增长点。”电力领域是我国全面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领域,电力安全是确保能源安全的重要环节。在我国新能源发电比例持续提升、实现“双碳”目标扎实推进的背景下,没有一个统一的全国性电力市场,就难以实现绿电大范围消纳和电碳协同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步伐加快,“十五五”时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程将进一步加快。随着新能源装机比例不断提高,其规模化消纳需要电力市场特别是跨区域电力市场的有力支撑。同时,在全国碳市场加快建设的背景下,深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将促进这两个市场更好衔接,充分发挥电碳协同发展的作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进程。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指出:“要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改进电网成本监管,降低电价”;在《积极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中指出:“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推进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既有力推动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形成,也为能源电力领域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强大新动能。

  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市场空间覆盖省际、省内,时间覆盖多年、年度、月度、月内和日前、日内现货交易,交易标的覆盖电能量、辅助服务等交易品种;全国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已突破80万家,售电公司超过4000家,零售用户通过零售市场购电规模显著扩大,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业态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

  市场规则基本完备。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三大交易规则为主干,市场注册、计量结算、信息披露作支撑的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初步建立,有效解决了各地市场规则碎片化、差异化问题,打破了地方保护和省间壁垒,实现“一地注册、全国共享”,保障了电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

  市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国电网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提升,网架结构和资源配置能力显著增强,“西电东送”工程输电能力超过3亿千瓦,为能源资源大范围配置提供有力支撑。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着力畅通配电网“毛细血管”,加速推进城乡配电网一体化发展。

  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计划电”向“市场电”转型进程稳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比例稳步提高。2024年,全国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电量1.4万亿千瓦时,较2016年增长超过10倍;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1万亿千瓦时增长至2024年的6.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由17%提升至63%;新能源市场交易电量为9569亿千瓦时,占新能源发电量的52.3%。

  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电力市场仍面临交易模式、产品体系、交易规则和电价体系等协同和衔接不足问题,制约了统一电力市场运行效率。这些问题既是挑战,也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强化制度、监管、技术多维度协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要深入贯彻“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促进电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环节更加畅通,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协调,实现电力交易更好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和能源转型需要,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

  统一制度规则。加快完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相关法规及标准体系,推动不同部门和地区间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坚决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规范市场竞争和政府行为。细化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进一步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顺应新型电力技术、信息技术、低碳技术发展趋势,优化完善电力市场规则制度和技术标准。完善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相关规范,丰富绿电交易方式。

  统一基础设施。持续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和智能化改造,推动电网高质量发展,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新能源消纳能力和安全水平。加快发展分布式电源、多能互补、新型储能等新产业,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由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逐步形成大电网为主导、多种电网形态相融并存的发展格局。

  统一要素市场。优化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机制,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畅通、高效流动。强化、规范长期送电协议。拓展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范围,充分发挥省间现货市场灵活互济作用。强化各省级电力市场功能性统筹和标准化设计,统一各省级电力市场总体框架、核心规则及与各市场衔接方式。

  统一商品服务。健全完善电能量市场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并重的市场体系,在不断完善电能量市场现货和中长期市场的基础上,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品种设立流程和辅助服务费用传导机制,实现电能量市场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机衔接。

  统一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构建公开透明市场环境。完善电力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字化监管等方式,加强各类监管衔接配合,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健全电力领域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电力市场监管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监管和一事多罚。

  扩大市场开放。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提升我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加快构建我国能源互联网,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电力体系,全面提升我国能源发展质量,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能源电力互联互通,形成一批跨国跨洲电力联网通道,逐步推动清洁能源全球范围高效配置。

  (作者黄涛 郑润祺 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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