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钢铁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河南省煤炭行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河南省有色金属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河南省食品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河南省化工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河南省建材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河南省轻工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河南省纺织服装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河南省医药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河南省工程机械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26日
河南省煤炭行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煤炭行业提质升级,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奋力建设制造强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安全、高效、绿色、智能为发展方向,以生产安全、能源安全为底线,以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标准,推动煤矿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稳定全省煤矿生产能力和煤炭产量,积极“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深化煤炭产品精深加工,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为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可靠保障。
到2027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煤炭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煤矿装备技术水平和生产效能进一步提高,煤炭产量稳定在1亿吨;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绿色发展成效明显;煤矿智能化建设扎实推进,智能化煤矿产能占比达到65%。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1.推动安全治理模式转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三个一切、三个可以”安全理念宣传贯彻活动,持续推动煤矿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强煤矿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2.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职责,扎实开展骨干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市、县级政府领导联系包保煤矿责任制。压实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专业监管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常态化开展监管人员培训。推动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投保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强化培训监督管理,督促煤矿企业配齐配强“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推动煤矿总工程师“当常务”、安全副矿长双重管理。深化产教融合,支持共建校企合作实训基地,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多元化人才梯队。强化技能人才培育,推动开展煤炭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常态化开展煤炭行业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
(二)强化稳产保供支撑。
4.加快煤炭资源优化配置。按照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煤炭资源配置。在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的前提下,加快办理夹缝资源协议出让手续,规范推进现有矿权周边零星分散且无法单独设立矿业权的煤炭资源协议出让工作;积极推进适宜开发的各类煤炭资源竞争性出让工作;分类处置已注销采矿权的关闭退出煤矿剩余煤炭资源。适时启动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5.推动煤矿减量提质。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煤矿提升改造或核增产能,加快推进永城李大庄、宜阳义络、卫辉陈召北井、辉县赵固二矿、襄城首山一矿、平煤十一矿等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国有煤矿企业资源资产优化重组方案,推动煤矿企业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实施煤矿整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和生产布局。做好年产能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保持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的一致性、连续性。妥善做好退出煤矿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到2027年,全省生产煤矿产能稳定在1.4亿吨/年以上,产量稳定在1亿吨/年。
6.推进井下减人提效。优化生产组织,强化采掘接续管理,根据灾害特点因地制宜推动“大走向、大储量”采煤工作面建设。到2027年,完成压减水平采区26个和采煤、掘进工作面68个,减少入井人员1.1万人以上,煤矿井下职工人数较2024年减少12%,正常生产煤矿力争形成“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的生产模式。
7.加强储备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推进一批煤矿产能储备项目。加快煤炭储备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鹤壁、义马等煤炭储备基地功能,推动在焦作、濮阳、南阳、信阳、周口、济源、商丘等地布局建设煤炭储备基地项目,加强同内陆航运港口的衔接。
(三)提高智能化建设质效。
8.推广先进适用工艺设备。推广使用综采综掘成套装备、掘支锚一体机、矿用TBM盾构机、大功率定向钻机等装备,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推行煤矿安全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设备安全可靠程度。到2027年,全省煤矿采煤机械化、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99%、97%。
9.加快智能化升级改造。“一矿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策略,实现正常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全覆盖,加快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常态化运行水平。因矿制宜探索智能化建设路径方法,推动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与煤炭生产技术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投资少、效果好的“小快灵”煤矿智能化典型应用场景。加快建设省数字工信平台项目,积极推进建设以人工智能大模型为核心的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7年,年产能120万吨以上的煤矿基本建成智能化煤矿,年产能120万吨以下的煤矿围绕关键生产环节至少建设1—2个智能化子系统;智能化煤矿产能占比达到65%。
10.加强创新驱动。加快推动煤炭行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组建由煤矿企业牵头,相关科研院所、高校、装备企业等共同参与的高水平创新联合体,聚焦灾害预防与治理、智能化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煤基特种碳材料制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展先进技术研究,重点推进瓦斯防治技术攻关,增强技术供给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煤矿新质生产力。推动炼焦煤资源绿色开发全国重点实验室提质增效,打造煤炭行业科技创新策源地。
(四)深化煤炭清洁高效开采利用。
11.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注浆减沉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解决“三下”(建筑物下、水体下和铁路下)压煤问题。重点推进新义矿、义安矿、古汉山矿等覆岩离层注浆减沉项目建设。落实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12.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煤矿企业实施提升能效、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绿色化技术改造。重点推进大中型煤矿绿色矿山建设,高标准建设一批绿色矿山。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足额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大力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动煤矿企业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13.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矿井瓦斯采前、采中、采后全过程抽采,推广地面煤层气抽采技术,强化瓦斯阶梯利用,研究推进低浓度瓦斯利用,重点推动平顶山—许昌规模化瓦斯抽采区建设。统筹矿井水综合利用,加强煤矸石分质分类利用处置。
14.推进产品精深加工。推广应用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工艺和技术,合理确定选煤厂数量与规模,推进符合条件的矿井建设配套选煤厂,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利用。实施精煤战略,结合市场需求,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突出我省炼焦煤、无烟煤等产品优势,提升高端煤炭产品市场占有率。到2027年,全省原煤入选率达到83%。
(五)增强企业发展动能。
15.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煤炭产业与新材料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实现煤炭从基础原料向新能源行业炭材料转化。推动构建“煤炭—化工—高端材料”全产业链体系,着力向精细化、高端化、低碳化转型。推进煤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风、光等新能源项目建设,促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煤矿企业与高端煤机装备企业融合发展,支持煤电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煤炭地下气化项目。
16.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以新疆、内蒙古、宁夏等省份和东盟、中亚、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为重点,支持省内煤矿企业采取股权收购、项目合作、托管经营等方式,积极获取省外煤炭资源,布局煤化工、煤制气等产业。重点推进“疆电入豫”第二通道电源点配套煤矿建设,加快推进库木塔格二号露天矿、芨芨湖西井工矿、托里县塔城铁厂沟一号井等项目。
17.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推动煤矿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强企业内部精细化管理,将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融入经营管理全链条、全过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增强企业适应市场波动、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完善国有煤矿企业考核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考核指标,强化安全保障,持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8.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履约双向监管和考核机制。对中长期合作协议履约率较高的企业,在规划发展、项目布局等方面优先支持;对履约率低的企业,建立“预警—约谈—限制”机制,并将履约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19.强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相关资金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煤矿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智能化建设、生态修复等项目投入,提升煤矿风险防控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用好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支持煤矿企业提高瓦斯(煤层气)抽采利用率。加大对煤矿智能化建设及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支持煤矿企业按照规定承接更多专项债资金用作项目资本金。
20.强化融资支持。充分发挥信贷政策支持和引导作用,优化金融服务供给,加强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在煤炭行业的运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煤炭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强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为重大投资项目、海外园区建设、市场开拓等活动提供贷款、出口信贷、海外投资保险等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
三、组织保障
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进度调度、跟踪评估、督促检查和经验总结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做好煤炭项目审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中长期合同履约、储备基地建设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要统筹做好煤炭资源配置、绿色矿山建设、用地保障等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统筹做好煤矿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等工作。省科技厅要统筹做好科技攻关支持等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要统筹做好煤矿安全监察等工作。省政府国资委要统筹督促指导河南能源集团、平煤神马集团落实本行动计划提出的有关任务。有关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煤矿企业要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持续推动煤炭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