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上半年我国经济保持回升向好态势
9月10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应对急剧变化的外部环境,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打好政策“组合拳”,去年9月26日党中央部署实施的一揽子增量政策以及今年出台的稳就业稳经济若干举措接续发力,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取得重要成效,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上半年我国经济保持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国内需求持续扩大,新质生产力发展步伐加快,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有3个突出特点:一是顶住压力,主要经济指标表现良好,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3%,比去年提高0.3个百分点;二是彰显韧性,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前7个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3%;三是创新引领,新动能加快壮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国产化应用替代加快推进,前7个月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5%。
报告认为,今年以来,宏观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及时发力显效,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预期管理加强。国内需求全方位扩大,重点领域消费持续提升,扩大有效投资扎实推进。产业发展优化升级,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新动能保持较快增长,农业生产稳中向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四梁八柱”基本构建,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新进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区域间对接协作和融通互动不断增强。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扎实有力,稳就业力度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延续向好态势。
报告表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实施好党中央部署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各项部署,加快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相关举措落地见效。不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多措并举保障改善民生,大力稳就业促增收,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审议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9月10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作了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展现强大活力和韧性,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接续发力,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从收入级次看,1—7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839亿元,同比增长0.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538亿元,下降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7301亿元,增长1.8%,其中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增幅分别为1.8%、1%、1.7%、6.1%。31个省份中,27个省份正增长。
从收入构成看,1—7月,全国税收收入110933亿元,同比下降0.3%。全国非税收入24906亿元,同比增长2%,增幅持续回落。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4.6%,主要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收入增加带动;罚没收入下降4.9%。
从财政支出看,各级财政部门加强预算执行,保持必要支出强度,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1—7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737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增长8.8%,地方支出增长2.5%。
蓝佛安介绍了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他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在落实好去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的一揽子增量政策基础上,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同时以深化改革破难题、以强化管理增效能,为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包括:靠前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改革攻坚,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蓝佛安说,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将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就业稳外贸,加快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水平。
审议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9月10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孙业礼作了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从完善融合发展的制度设计,到构建统筹协同的工作格局;从促进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到提升旅游发展的文化内涵;从优化融合发展的基础环境,到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报告显示,近年来,一系列政策举措不断推出,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质量效益明显提高。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相互交融,优秀文化资源、创意设计深度融入旅游发展,旅游以润物无声的方式传播文化价值、人文精神,有效提升了文化的吸引力、传播力、影响力,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人民文化自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化和旅游有效赋能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5.95万亿元,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5.48万亿元。文化和旅游积极融入新型城镇化、乡村全面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带动商贸、制造、农业、体育、交通等行业释放活力,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得到更好满足。文旅融合新业态蓬勃发展,消费场景推陈出新,2024年国内出游56.15亿人次、出游总花费5.75万亿元。“文博热”“非遗热”持续升温,2024年全国7046家备案博物馆接待观众14.9亿人次、创历史新高;文创产品成为“把文化带回家”的重要载体;众多非遗项目通过旅游更好融入现代生活。
中华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2024年我国入境游客1.32亿人次、入境游客总花费942亿美元,“中国游”“中国购”成为海外民众新时尚,既彰显了中华文化的力量,也彰显了中国对外开放的自信与底气。一些文化产品在海外引发热烈反响,有效传播了中华文化,并带动相关取景地成为热门入境旅游目的地。
报告指出,当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对此,报告明确了接下来一系列的工作打算,包括:完善人才培育等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深化文化资源挖掘阐释利用,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全链条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创新深度融合的产品和服务;持续丰富“演出+旅游”“影视+旅游”等业态;推动科技赋能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等。通过这些措施,推进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让诗和远方实现更好联结,共创美好生活、共促经济社会发展。
审议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的报告
能源和产业转型成效显著
9月10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
报告显示,我国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贡献了全球1/4的新增绿色面积。碳强度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完成情况基本符合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预期进度,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和森林蓄积量已提前完成2030年NDC目标。
能源和产业转型成效显著。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煤电“三改联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天然气生产和利用量稳步提升。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和重大水电工程,核电在运在建规模升至世界第一。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清洁发电体系和输电网络。初步建成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同时,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累计完成5.9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重点领域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构建清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2024年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约70%,民航绿色转型成效突出。加快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我国已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快最多的国家。
全国碳市场逐步完善。出台关于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公布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系列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规范等,法规政策基础框架搭建完成。建立实施月度存证数据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完成全国碳市场首次扩围,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覆盖全国碳排放量超60%。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完成登记交易,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深入推进。印发实施《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开展城市体检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气候系统监测向多圈层拓展,气象灾害预警能力持续提升。强化重大灾害防范应对,基本建成全国应急指挥体系。将适应气候变化要求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强青藏高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等重点区域适应工作。
报告表示,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仍面临一系列问题与挑战,统筹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将坚持系统观念,持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编制2035年NDC目标并推动落实,形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审议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持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9月10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郑建邦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持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工会的政治作用充分彰显。党对工会的领导全面加强。各级工会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职工建议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大局稳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有效发挥。各地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动员亿万职工建功立业、创新创造,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进一步激发,技能等级实现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切实增强。
法治基础不断夯实。各地持续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以工会法为基础,制定完善涵盖工会组织建设、劳动法律监督、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
工会组织覆盖面显著扩大。2021年至2024年,全国新建基层工会37.6万家,发展工会会员3389.6万人。开展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三年行动,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2095万人。
维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各地各部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已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三方机制,部分地区向乡镇、工业园区延伸。各地依法纠治劳动领域违法侵权行为,建立工会“12351”热线,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深化。各地累计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29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613个、各类工匠学院2200多家、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13万家、公共实训基地414个。所有国企深入开展产改,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开展产改比例超70%。
从检查情况来看,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有的地方法律体系建设和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和维权工作面临较大挑战,有的地方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加强等。
对此,报告建议:发挥工会政治作用,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作为;着力固本强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完善维权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服务职工体系,打造职工心中的“职工之家”;紧扣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规范经费管理使用,不断加强工会工作运行保障;完善工会法律体系,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审议关于“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编制好“十五五”规划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9月10日,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
刘奇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选取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共形成26份专题调研报告,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调研报告对相关领域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研判未来5年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为编制好“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其中,民族委员会“边疆治理现代化”调研,提出依托资源禀赋发展兴边,完善政策举措民生惠边,推进共同体建设凝心铸边,筑牢安全屏障固边强边,提升法治化水平依法治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区域协同立法的地方实践”调研,提出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时,同步考虑法治保障。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调研,提出适时修改完善国家安全法,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法治工作等。财政经济委员会“扩大消费需求”调研,提出确定经济合理增长目标、提升消费能力、增加有效供给、协同消费政策措施、以法治保障和促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调研,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普融通,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社会建设委员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研,提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赋能家庭,压实个人责任,发展银发经济,强化科技赋能。
同时,代表工作委员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调研。代表们在创新驱动、产业体系、扩大内需、改革开放、绿色转型、社会文化、民主法治等方面,撰写50份调研报告,提出432条意见建议。
报告表示,要立足人大定位职责,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编制好实施好“十五五”规划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并对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的总体思路、指导原则提出若干意见和建议,包括充分认识“十五五”时期内外部环境,准确把握阶段性要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扩大内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等。